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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防汛与抗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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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本市的汛!期为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情况《特,殊时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决定提【前进入?汛期或者延长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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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江河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市或者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及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 汛情缓解后市或者!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并及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第二十三条 旱情】发生时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根据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和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等情况确【定干旱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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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特大《干旱严重危及—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时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宣布相?。。关行政区域》。进入紧急抗旱期并及!时报:告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旱情缓解!后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宣布结束【紧急抗?。旱期并及《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第二十四条 —在汛期和紧》急抗旱期《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和重《点防洪抗旱》工程管理单位、有】防汛抗旱任务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防汛抗旱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号码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灾害征兆和》防洪工程险》。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单位报告!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核查》处理并报《告,相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第二十六条! 已经发生或—者即将发《生洪:旱灾害时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按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的级—别和权限及时发布洪!旱灾害预《警,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迅速做出应急!响应分类分级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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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应当根据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供的汛?情、旱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抗旱信息《
:。第二:十八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根据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防汛安全《。。与抗旱用水需要科】。学组织实施水—。量调度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实施市管河【流、大中型水库【(水电站)和重点】。小型水库的洪水【。调度和抗《旱应急水源调度协】调长江、嘉陵江【、乌江?及其他省际、省【界河流的水量调【度,
其它河流和!水库(水电站)工程!的水:量调度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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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在紧!急防:汛期: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依照职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因抢险《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取土、?占地、砍伐林木【;
(二)依!法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
(三)【统,一调度、指》挥水库、《闸坝:、河堤、《泵站、码头、排水工!程设施等的》使用;
(】四)统一管》理利用水工》程设:施和与防汛抗—旱有关?的水体从事旅游【、航运、体育、餐】饮、娱乐等的活动;!。
(五—)可以采取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学校停课、工厂【停工、市场停—市等:措施;
— (六)依法决定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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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应!急措施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取?以,上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统!一指挥
第三十】条 当洪水威胁群众!安全时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当按照!转移信?息自主分散转—移并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对,受洪:水威胁的群众—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依照防】汛,预案组织群众—转移实行《集中转移的应—当告:知转移地点和—转移方式妥善安排被!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被《转移群众《应当服从《统一:安排在转《移指令解除前—不得擅自返回
】。 情况特别紧急时!有关人民政府可以】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群众实施强制转移!
第三十一条 学!校、影剧院、—会,堂,、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物:在防汛紧急》状态下应当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指令无条》件,开放作为应》急,避灾安?置场所
》第三:十二条 在紧—急抗:旱期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取河道水、—后用:水库水?先用地表水》、,后,取地:下水”的原则—优先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并》可,以,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下列应急供水措!施
《 ,。(一)启用应急水】源统一对《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等水源进行调—配;:
(二)核】减用水计划》和供水指《。标实行定时、—定点、限量供应【;,
《(三)暂《停洗车、洗浴等服务!业用水和高》耗水工?业用水;
— (四)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输水渠道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
(【五)应急《性,跨流域调《水;
(【六)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七】)对人畜饮水严【重困难地区实行人工!送水;
(八!)必要时封》堵有关排《水、排污口门保【护水源水质》。;
(九【)其他应急》措施
—前,款规定的措施跨行政!。区域的?应当报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报该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旱情解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临时!应急供?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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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公安消》防、国土资源、林】业、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洪旱次生灾】。害的:监测、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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