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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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管【线占用?的地下空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市人民政府依—法,实行地下管线空间资!源有偿使《用、有限期使用制】度对地?下管线、综合管沟实!行特:许经营制度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地下》管线、综合管沟特许!经营期限不超过【10年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地下?管线、综合管沟投资!者、经营者;也可采!取直接委托方式【授予:国,有或者国有控股市政!建设企业地》下,管线、综合管—沟特许经营权
】 地下《管线特?许经:营单位可根》据,地下管线《投资建设情》况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对:地下管线使》。用单位?收取租用费、维护】管理费、地》下,空间资源占》用,费等费用
—。第二十一条 禁止】非法占用地下管【线禁止擅自设置【。临时架空管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挖、填埋、接—装、改?装、挪?。移、:拆除地下管》线,设施
第二—十二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将地】下管线?普查资料、》。许,可,资料、竣工资—料、补测补绘等资】料输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因【。改造、维修、—报废拆?除地下管线使—管线空间位置发生】变化或者管线附属设!施,增加、?减少地?下管线管理单位应】当在:改造、维修、拆除完!。工后1?5日内?将变化后的》。。数据资料报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 地下管线数】据资料可以有—偿查询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地,下,。管线数据资料查询申!请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必要审《查
第《二十三条 》市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下管线工程!的审批后管理及时组!织验线、工程—竣工验收保障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按—要求实?施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下管线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对?地下管线建设—工程的安全负责【。
: 新?入地:的管线建设、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对原!有的管线进行—保护不得损坏发生损!坏的应当赔偿
】 :地,下管线管理单位【应当在地下管线上标!明管理单位名称定期!对地:下管线进行检查【更换缺损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