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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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公共空间周边控【制) 风景名胜区!、城市?重,要水体、《用,地,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公园—绿地以?及广场等公共空间周!边的建?设项目其《。建筑设计方》案应当经专题—论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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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公共—空间布局《及可达性要求)【 , 广:场,、绿地等城市—公共空间应当统筹】。规划、集中布局保证!公共空间的开敞性符!合服务半径要—求
《。 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集中布局的应【当同时规划广—场,用地、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在片!区绿地面积总体符】合要求的原》则下其商业用地【、商务用地的绿地】率指标可以根据项】目功能实际合理【。确定
】城,。市公共空间应—当与城市道路、轨】道车站合理连接广场!。、绿地沿城市道路】。部分的场地标高应当!与道路自然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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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公共步行通—道) 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项目用地一侧沿城!市道路的《长,。度超过40》。0米: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设置城市公】共步行通道》
》 (一?)与用地周边城【市,。。道路或者公园绿地】、广场连通》连通后的公共步行】通,道(含城市道—路)之间《的距离应当》小于或者等》于4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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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宽度大于或者等于】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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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入口位】置应:当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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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在滨水】区域设置具有休闲】、健身、观》。景功能的《公共步行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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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公园绿》地控建) —。在,公园绿地内进行建设!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 ,(一)公园绿—地配:套建筑?的设计应当符合公园!设计规范陆地—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公园【绿地:仅允许?建设为公园绿—地配套?的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用房和—公园管?理用房其占地面积】之和不得大于公园】陆地面积的1%;】陆地:面积:大于:或者等于2》万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其配套?建筑:占地面积之和不得大!于,公园陆地面积的3】%;公园绿地—配套建筑《总面积(不含—地下车?库)不得大于—建筑占地面》积之:和的1.5》倍;:
: : (二)公园【绿地配套建筑不宜】。。。临城市道《路布局除塔、—亭、:台、阁等景观建筑】小,品外的?建筑计算高度不【得大于?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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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动物园、植物园【。、盆景园等专—类公园?因使用功能需—要其配套建筑—占地面积《及建筑高度可—以,经专题论证确定【;
《。 (四)低【影响开发设施—、市政?管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小型公用设【施经专?题论证确《需,建设的可以使用公园!绿地
—第四十四条(公【共架:空空间)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公:共架空空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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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容积—率大于1.5的居】住用地其建筑—层,数大于?4层的?住宅建筑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设置公共架空空间其!架空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 1.在入】口层设置;
【 2.仅【用于:公,共休闲活动、绿化】等非经营性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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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架空空间应!当以柱、剪力墙【落地与室外环境【整体设计场地平整】视线通?透空间开敞路径【便捷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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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架空总—面积不小于上述4层!以上住宅建》。筑底层总建筑面积】的20%;
! :5.架空《空间所?在单元?。的楼层内《不得布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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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架空!。空间层?。高大于或者等于4】.8米;
—。。 (二—)连:接居:住建:筑公共架空》空间的底层公共走廊!。其架空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 (三—。)公共建筑》以及非住宅类的居住!建筑:底部架空空间—符合以下要求的其架!空,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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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架】空空间与城》市道路标高自然衔】接且满足全天候【对外开放《;
2.!仅用于公共休闲活】动,、绿化等非经营【性用途并与室外【环境整体设》计场:地平整视线通透空】间开敞路径便捷【可达;?
《。 3.公共—建筑:架空空间层高大于】或者等?。于6:米非住宅类居—住建筑架空》空间层高大于或【者等于4.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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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架空!空间的入口位置应】当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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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城市道路的绿化设】置要求) 城【市道路的绿》化,、海绵城市设施在】保证交通安全前【提下应?当结合?道路等级《以,及环:境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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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行道》绿化:。沿街应当充分开【敞适:度种植高大乔—木创造更多的树荫】空间:和,休,闲活动场地行道【树距路缘石的距离宜!为0.51米不得】设置:阻,碍行人通《行,和影响?。视线通透的花池、灌!木等同一道路宜种】植统:一树:种以形成整体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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