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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规划和《。用地管理
—第六条 受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委托,》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重点地区以【外的个人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城市一般地区个人住!宅建设申《请的初?审工作?以及规划区以—内建设区以外—的个人住宅建设【申请的审《批工作,《并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提》出意见,报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区规划【分局应当制止—本辖区内个人违法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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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指导并监督!区规划分局》的个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第】八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对个人住—宅建设实施规划【管理:
! (一)城】市规划区内个人建】房,严禁一户两个或两】个以上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房户》,必须到国土资源】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原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注销—登记手续,并—拆,除原有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和设施《。,,退出原有宅基地
! (—二,)禁止?持城:市户口的居》民(含户口已迁出】原籍的城市居—民)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个《人住宅禁止城—市居民?。(含农村居民)在重!。点地区?建个人?住宅
? 》 (:三)城市规划区内】个,人住宅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近期规划建设要求】,不得?妨碍城市市容和市】貌,不得阻碍—交,通、影响《消防、供水、电【。力、燃气、通讯【等设施安全》,不得侵占》城市道路、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邻!里通道,并》妥,善,处理好给水、—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 (四【。)在重点地》区确定的主干道沿线!两,侧各300》米、:次干道沿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已—取得房屋产权的【个人:住宅,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确定为危《房的,按危房等级可!实施维?修;一般地区的危】房则:按原地址、原面积】、原层数审批重【建
【 (五)严》格控制审批城市居民!新建住宅对确需房屋!居住且符合有—关低收入标准—家庭的城《市居民,应》向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列【入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计》划
— (六)》独立建设的个—人住宅主体》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城—市居民每户》宅基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农?村居民每户宅—基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七)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条件下,!由市国?。土资源部门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储?备、统一《出让"的原则—,编:。制居民点小》区规划或《改造:居民点,其土地采】取招、挂《、拍方式供地严【禁个人?利用住宅建设变相】开,发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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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申请办理—个人住?宅规划许可、房【屋登记手续的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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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
!。 , 》l、书面申》请并填写《十堰市个人建—房规划申报表;
】 :。 2、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规划区内还应【征得街?办(乡、《镇)、区政》府审查意见
! 3、土—地权属证明;
【 4、房!屋权属证书;
! 《5、常住人口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 6—、,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鉴定书和—原房屋?。照片:;
】7、其?他有关的图件—
! (二)个人住宅】建设:申请由区规划—分局统一受理,并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属重!点地:区内的?居民:危房维修,一—般,地区居民《危房重建《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审批,—规划区?内建设区以》外个人住宅》由区:规划分局《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区政》。府(管委会)审批】。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居《民建设?规划要求的易地新建!、进入?居民点小区的个人】建,房,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实施维修】的核发建设工—程临时规划许—可证个人建房的有】关许:可图:件,审批前须在所在村】。(居)委《会和"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附说明理由和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 (三—),属,新征宅基地》。。。(,新,建、扩建、易地新】建)的个人建房,】先,向市城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再向—市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凭用地【。批,准书到市城市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后续规划手!续申请个人建房者】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完建设施工—。许可手续,并—经区规划《分局现场《放线核位后,方【可正式开工建设【
— , (四)—个,人住宅建设施工期】间,应当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存放在施—工现场?备查:
》 (五)】个人住宅建设工程】。。竣工后180—天内,建房者应【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向区规!。划分局申请现场规划!验收对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或有!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的,国土、!规划、城建监察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理 —
— 《。(,六)个人建》房者持?市规划、国土部门、!建设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到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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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个人住宅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和!核,准的红线图,申请】放线、验《线后方?可施工建设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设位置、层数、建!筑面积和《造型:色彩等?技术:要求内?容,确需更改的须报!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并办理?变更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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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 个人?建房者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无法【在限期内开工的,可!以,在到期?之日前3《0日内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延期审批不得超过!两次逾期《未开工又《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