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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排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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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在:公共污水管网—覆盖地区排水户应当!将污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网不得!任意排放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等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 在公共—污水管网未覆盖地区!排水:户应当按规》划,。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者自建排水》管,网接驳公共排水设】。施,;其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水户】不得设置《排,污口将?处理后的污》水排放到江河、湖泊!
:第,十七条 《自建排?水设施需要与—公共:排水设?施接:驳的应当符合排水】规划以及设计标准并!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接驳手?续
第十八—条 ?因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机?动,车清洗等《。活动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本办法统称排水户)!应当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经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排水
】 经处理—后,向江:河、湖泊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第十!九条 《排水户?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提出排】水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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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排,水许可申请》表;
— (?二,)新建项目》需提交预《测排放的水质—和水量报告》
第二十》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排水许可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日内作—出为期5年的排【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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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排水监》测机构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水,量,进行监测
— 《排水户排《。。放的污水《应当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经由公【共排水设《施后不进入污水处】理厂而直接排入【水体的污水应—当同时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或者有关行业标】准
第二十二条 ! ,在公共?排水管网覆盖地区各!类施工作业排水【应当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排水许可》申请
各!。。类施工作业排水【中有沉淀物足以造成!公共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排水户已修建—预沉设施且》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经由!公共排水设施后不进!入污水处理厂—而直接排入》。水体的污水同时【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或者—有关行业标准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0日内?作出为期不超过该工!程施工期《限的施工排》水许:可
第二十三【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向排水户核发—的排水许《可证应当记载排水户!名称、排水的水质、!。水量等情况以及【有效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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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排水户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记,载,的内容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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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需要变更排】水户:名称或?。者排水的水质、水量!等内容的排水—户应当提前》30日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
【需要延续排》水许可?证有效期《的排水?户应当在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二十五条 污【水,经污水处理单位处】理后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二十六—条 ?污水处理单位应当保!证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因进行设施检修、维!护需暂停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或者导致处理能【力明显下降》的污水处理单位应】当提前报告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此类】活,动
污水!处,理单位应当在指定位!置安装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并!定期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进出水水质、水!量、:污泥处置情况—、设施运行状况及】运行成本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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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单位?在,。进水水质、》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污水!排放进行监测组织排!水监测机构对排水设!施中的水质》、水量进行检验【、监测和检查
】 排水监测】机构应当建立排水】监测档案排水监【测档案应当包括【排,水户基本信》息、排水设施接驳】材料、?排水:水质、水量监测【结果、排水许—。可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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