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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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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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本章适》用,于,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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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配电与照明系统施】工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对隐:蔽部位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配电与【照明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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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可按:本标准第3》.4.1条》的规定进行检验批划!分也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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