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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主控项》目
》
12.2.!1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使用的配电设备【、电线电《缆、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等产品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12.2—.2:。。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使用的照明光源、!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
:
? 1》 照明光》源初始光《效;:
》
2 照!明,灯具镇?流器能效《值;
】 3》 :照明灯具效率;
】
:
4 ! 照明设《备功率、功率因数】和谐波含量》值
?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检验;!核查复验报告
】
,
》 检查《数量:同厂家的照明光【源,、镇流器、灯具、照!明设备数量在—200套(个)及】以下时抽检2套(个!);数?量,在201套(个)~!2000套》(,。个)时抽检3套【(个);《当,数量在200—0套(个)以—上时每增《。加1000套—(个)时应增加抽检!1套(个)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当符《合本标准第》3.2.《3条规?定时检?验批容量可以—扩,大一倍
—
12.2【.3 低压—配电系统使用—的电线、电缆进场时!应对其?导体电阻值》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检验;核查复验报!告
?
,
— 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
12.2!.4 ? 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以《下技术参数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用电单【。位受电端电》压允许偏差三相3】80V供电为标【称电压的±7%;单!相220《V供电?为标称电压的-10!%~+7《%;:
:
— 2 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设备端!子处额定电压的允】许偏差室内照—明为±?5%一般用途电动】机为:。±5%、电梯电动机!为±7%其他—无特殊规定设备【为±:5%;
【
》 3 《。10kV及以下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
—
—4 : 380V的—电网标称电压谐【波限值电压谐波总畸!变率(TH》Du)为《5%奇次《(1次?~2:5次)谐波》含有率为4%偶次】(2次~《24次)谐波含【有,。率,为2%;
】
》 5 谐波电【流不应超《过表12.2.【4中规定的》允许值
! 《检验方法在用电负荷!满足:。检测条件的情况下使!用标准仪器仪表进】行,现场测试;》对,于室:内插:座等装?置使用带负载—。模拟:的仪表进《行测试
》
:
《 检查数量受电端!全数:检查末端按本—标准表3.4.3最!小抽:样数量抽样
【
表》12:.2:.4 谐波—电流允许值
!
:
12】.2.5 照【明系统安装完成【后应通?电试运行其测试参数!和计:算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照度:值允许偏差》为设计值的±1【0%;
《。
》。 : , 2 ? 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设计【值当典型功能区【。。域照:度值高?于或低于其》设计值时功率密度】值可按比例同时提】高,。或降低?
— 检验方法】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
【
】检查数量各类典型】功,能区域每类检查不少!于2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