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主控【项目
】
12.2.1】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使用的《配电设备、电线【电缆、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等产品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12.》2.2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使—用的照?明光源、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
【1 ?照明光源《初始光?。效;
《
《 ? 2 照明灯具】镇流器能效值—;
》。
—3 照明灯具效率!;
【 4 照明!设备功率、功率因数!和谐波含量值
!
: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检验;核查复验报告!
》
? 检查数》量同厂?家的照明光源、镇】流器、灯《具、:照明设?备数量在20—0套:(个)及《以下时抽检》2套(个);数量】在201套(个)】~2:000套(个)时】抽检3套(个—);当数量在2【000套《(个)以上时—每增:。加10?00套(个)时应增!加抽检1套(—个)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当符合本标准第】3.2.3》条,规定时?检验批容量可以扩】。大一倍
》
,
12》.2.3 低压】配电系统使》用的电?线、电缆进场时应对!其导体电阻值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
【。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检验】;核查复验报告
】
【 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
12.2.4 】。 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以下技!术,参数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用电单位【受,电端电压允许—偏差三相380V】供电为标称电—压的:±7%?;单相220V【供电为标称电—压的-?10%~+7—%;
《。
】2 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设备端子处【额定电?压的:允许偏差《室,内,照明为±5》。%一般用途》电动机为±5%【、,电梯电动机为±7%!其他:无特殊规定设备【为±5%;
【
?
《 3 10kV】及以下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
【
? 4 》 38?0V的电网标称电压!谐波限值电压谐【波总畸变率》(,THDu《)为5%奇次(1次!~25次)谐波含】有率:为4%?偶次(2次~—24次)谐波含有率!为,2%;
》。。
【。 5 谐》波,电流不应超过表1】2.2.《4中规定的》允许值
!。 检验—。。方法在用电负荷【满足检测条》件的情况下》使用标准仪》器仪表进行现场测】试;对于室内插座】等装置使用带负载】模拟:的仪表进行测试
】
《
《 检:查数:量,受电端全数检查末端!按本标准《。表3.?4.:3最:小抽样数《量抽样
》
表12.2!.4: :谐波:电流允许值
【
】
1?2.2.5 【照明系统《安装完成后》应通电试《运行其测试参数和计!。算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照度值【允许偏差为设计值】的±:10%?;
》
: 2 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设计值当《典,型功能区域照度值高!于或低于其设计【值时功?率密度值可按比【例同时提高》或降:低
》
? ?检验方法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
】
,
检查数!量各类典型功能区】域每类检查不少于】2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