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主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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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使用的【配电设备《。、电线电缆、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等产品《。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12《.2.2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使?用的:照明光源、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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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照明?光源初始光效;【
《
: : , 2 照》明灯具镇流器能效】值;
《
— 3 》照明灯具《效率;
【
《 4 《 照明设备功率【、功率因数和谐波含!量,值
《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检验;核—。查复验报告
—
— 检查》。数量同厂家的照明光!源、镇流器》、灯具?、照明设备数量在】200?套(个)及以下时】抽,检2套(个》);数量在201套!(个)~《2000套(—个):时抽检?3套(个);—当数量在2000套!(个)以上》时,每增加?1000套(个【)时应增加抽检【1套(个)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当符合本标准第3.!2.3条规定时检验!。批容量可《以扩大一倍》
—12.2.3— 低压《配电系统使用的电】线、电缆进场时应】对其导?体电阻值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检》验;核查《复,验报告?
【 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
1:2.2.《4 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以下技》术参数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用:电单位受电》端,电压允许偏差三相】380V《供电为标称电压的±!7%;单相22【0V供?电为标称电压的【-,10%~《+,7%;
《
!2 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设备端子处额定【电,压的允许《偏差:室,。内照明为±5%【一般用途电动机为±!。5%、?电梯电?动机为±7%—其他无特《殊规定设《备为±5《%;
! 3《 10kV及以】下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
《
《。 4 3【80V的电网标【称电压谐波》限值电压谐波总畸变!率(THDu—)为5%《奇次(1次~25】次)谐波含有率【为4%?偶次(2次~2【4,次)谐波《含有率为《2%;
】
? 5 》谐波电流《不应超过表12【.2:.4中规定的—允许值
! , 检验方法在用!电,负,。荷满足检《测条件?的情况下使用标准】仪器仪表进行现【场,测试;对于室内【插座等装置》使用带负载模拟【的,仪表进?行测试
】
? 检查数量受电端!全数检查末端按本标!准表3.4.—3最小抽样数量【抽样
》
表12.【2.4 谐—波电流允许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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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5【 , 照明系《统,安装完成后应通电】。试运行其测》试参数和计算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照度值》允许偏差为设计值的!±10%;》
— ? 2 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设计值【当典型功能区—。域照度值高于或【低,于其设计值时功【率密度?。值可:按比例同时提—高,或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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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验方法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
【
— 检查数量各—类典型功《能区域每类》检查不少于》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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