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七,。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建立管理制度或!者未:按管理制《度做好水《工程管理《和维护的;  】   (二)不服】从防汛抗旱》。。和水资源调度—的;  》  :。 (三?)发现破坏水工程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的;     !(四)发现水—工程:。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或者】报,告,的;   —  (五)不—按规定使用经营收】益,的;     】(,六,),其他不?履行水?工程管理职责—行,为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经营【活,。动防:碍水:工程安全运行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水工】程原设计功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移动:、破坏水工程边界固!定,标志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相关设施】;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不拆除、不清障的】,强行拆除、清障,!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水工程管理单位】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本条例规定的】相应的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