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七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未建立管理制度【或者未按管理—制度:做好水工程》管理和?维护的;   】。 , ,(二)不服从防汛抗!旱和水资源调度的;!     (三)!。。发现破坏水》工程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的; !     (四【),发现:水工程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或者报告的;【    》 (五)不按规【。。定使用?经营收益的; 】。    (》六,)其他不履行—。水工程?管理职责行为 】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经营活动防碍—水工程安全运行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水工》程原设计功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移《动、破?坏水工程边界固【定标:志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相关?设施;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不拆除、不—清障:的,:强行拆?除、清障《,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水《工程:管理:单位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本?条例规定的相—应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