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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城市《窨井设施《管理 第】。。三,十,一条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城市窨井设施应急处!置中心(以下—简称处置中》心)承担窨井设施】管理:的日常监督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制定【本市窨?井设施?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和规范!牵头、组织召—。。开,窨,井设施产权、管理】单位定期工作会议;!督促和协调》窨,井设施?产,权、管理单位落实】管理维护《责任;协调、督【促、考核各》区处置中《。心履行?窨井设施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职责处?置中心工作费用由】财政保障 —  ?  :  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处置【中心承担《窨井设施管理的日常!监督和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协调—和督促本辖》区范围内的窨井设】施产权、《管理单位落实管理】维护责任其工作经】费由区级财政保障 ! : , :。 第三《十二条 市、区【处置中心应建立窨】。井,设施缺损举报与【投诉奖励《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鼓励市民【对窨井管理进—行监督、举报 【 ?     处—置中心接到窨井设施!缺损举报、投—诉应:当,。立,即通知窨井设施产】权、:管,理单位进行应急处】置产权、管理单位应!。在接到通知3—0,分钟内到《达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对需要维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修—复主要?道路上?的窨井井盖》。、井箅的正位、更换!、,补缺应当《在接到维修》通知、投诉举报3】 小时内完成;其他!。道,路上:的    】  :。应当在接到维修通知!、,投诉举报5 小时】内完成 —     》 市、区处置中【心应:当,对窨井修复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 》 第三十三—条 处置中心实【行窨井设《施维护管理》保障金制度由窨井设!施产:。权、管理单位—向处:置中心缴纳一—。定,。费用作为《处置保障金窨—井设:施产权、管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赶!到现场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修《复、补?装,或更换的处》置中心?可以组织有关养护维!。修单位代为》。修复、补装或—更,换发生?的费用由《处,置中心从产权—、管理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中扣除 】   《   ?。保障金具体制度由】市,处置:。中心另行《制定 】。 第三十四条 】窨,井设施的巡视、管】理、维护《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  ?  :  (一《),。城市道路范》围内的窨井设施由其!产权单位负责 【      (!。二,)住:宅小区共有部—分及沿街单体建筑的!窨井设?施有产权单位—的由其产权单位负】责;无法确认产权】单位的由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其所属社区!负,责 ? : ,    (三)各】。单位内部的窨井【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无《法确认?产权单位的由该【单位负?责    】 , ,(四:),在建工程(包括在建!小,区、:。市政道路《等)的窨井》设施尚未建成或者建!成但尚未移交—给产权单位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 , ,   ?(五)同一窨井设施!由多家单位》共同使用且无—法确定产权单位【的由多?家单位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或者多】家单:位为:该窨井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单位协商不成时!由处置?中,心确定 《     【 因窨井设施缺【损、下沉、塌陷等原!因造成人员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按照上述!划分:。由该:窨井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第三》。十五条 对影—响,交通安全无法—确认产?权单位或者管理维护!责任单位的废弃【窨井设施处置中心】应,当予以?填埋 【 第三》十六条? 窨井设施产—权、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窨井井盖标明】窨井:。使用性质设施内【壁设置清晰可—辨,的,标,有产权单位及抢修电!话的:标志牌;原有—。窨井设施未》设置标志《牌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补齐  【    (》二)建立健全—窨井设?施管理?资料并将窨井—设施的设置》路段、?地,点、数量《、编号、规》格、尺寸、》。。。材质:、高程、分》布图、设《置时:。间及委托的维护管】理单位等《资料报处《置,中心备案 【      (三】)至少确定》2 名本单》位窨井?设施:日,常管理工作联系人或!责任人报《处置中?心备案;发》生变:更时应当于5 日】内书面通知处置中】心 》     (—四)应组《织编制?地下管线与》窨井设施安全应【急处置预案》配备窨井设施—巡查和维护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巡查、》维护和管理制度【及巡查台账对丢失、!。。移,位、损毁的窨井【设施及?。时予以补缺》、更换或者维—修 《。。      (五)!进行巡查、维护作】业或:发现窨井设施—丢,失、损坏、移—动等情况《时应当设置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标志;补装【、维修或更换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      (】六)向处置中心【提供一定数》量,的井盖设施备用件并!保持:相应的库存量 ! 第—三十:七,条 小区、城市道】路改:造或者维修时—施,工,单位:应当:。保护好施工》路段上的《窨井并通《知窨井产权或管【理单位对《需要调整窨井高度差!的应当通《知产:权、管理单位并【在其配合下进行【调整:擅自:掩,埋、覆盖《原有窨井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产权、!管理单位《不按通知时》间到达现场或不予】。配合的?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 第三十八】条 窨井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井框、井盖】。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交通荷载—标准  【    《推,广使用统《。一标准、规格的“五!防”井?盖或符合国家标【准的非金《属类井盖;推—广使用混凝土模块】式、:钢筋混凝土预制【装配式、现》浇钢筋混凝土式【等质量?。可,靠、工?艺,先进的检查井—逐步:淘汰砖砌《检,。查井 — ? 第三?十九条 《废,旧、碎?裂,窨井井盖《、井框由产权、管】理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单?位或者个人在收购、!承运废旧、碎裂井盖!、井框时《应,当查验?出,售、托运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清单;无产权【单位证明的不得收购!、承运 【  :   ?收购人、承运人【。。应当如实登记出售】、托运单《位的名称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收购、《承运的时间 —。 : ?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对在建工程的】窨井设施质量和安全!负责并应当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窨井设—施质:量控制、监管巡【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度 【 第【四十一?。条 建设、维护窨】。。井需要占用或—者,开挖道?路或:占用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城?乡建:设、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 第】四十:二条 ?窨,井,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