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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章 : 交易和售后管理】 第二—十三: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公,示和:轮候:制度 【 第二十四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本市市?区城镇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      (二)!无房或现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的《家庭; 《    》。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市,区上年度职工年均】收入以下《的,家庭;  【    (》四)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的家庭! 《 第二十《五条 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民政、统》计等部门根据本市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适时制定和修!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及面【积标准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和确:认程序 《    》 , (一)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以家庭—为单位以户》主为申?请人持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工?作单位出具的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出】具):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或安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  】。    (二—)受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查不符合购买!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符!。合,购买条件的将申【请人家庭的》基本情况在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将符合购买【条,件申请?人的有?关,材料报送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审批   【   (三)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对受理《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将拟批准购买—资格的?申请人名单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及时:予以:核实 》     (四)】经批准获得》购买资格的》申请人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家庭实!际居住人口等因素核!准其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并》发给准?购证:准,购,证由申请人到受理】部门:领取 《 第《二十七?条 : 获得?购买:资格的申请》人持准购证到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可:。以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 《 第二十八条— 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适时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的房源】情况包括《销售单位、户—型、套数《、,位置:及供应计划 — 第》二十九条《 在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量少》、供需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供应给无房户和!特殊:困难户;同类—型家庭采用公开公正!的方式轮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 ! 第三十条 【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 《第三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销售方案—应当报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给无【购买资格的家—庭      !经批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自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未予购买的原则上】应当重新申请—     【 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自愿放弃【。购买的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购买 第】三十二?条 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5年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交易出售时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10%交纳【收益金买受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土》地使用性质由划【拨转为出让 【     》。 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未满》5,年需要?出售的可以按照不】高于购?买,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持:有准购证的家—庭也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视情回!购;出售后该家庭】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本办法【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三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必:须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后方可再次申请 】 第》三,。十四条 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实【行物业?。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