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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交易和售后管理 ! , 第:二,十三条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公示—和轮候制度 】。 第二》十四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  :  (?一)有本市市—区城镇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     (二)】无房或现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的家庭》; 《    《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市区上年度—。职工年均《收入以下的家—庭,; ?      —(四)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的家庭 】 第二十五》条 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民政、统计等—部门根据本》市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适时制定和》修,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及面】积标:准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和确认程!序    【  (一《。)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以家庭】为单位以户主为【申请人?持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工作单位出具的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出具)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或,安,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  《   ? (:二)受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查不符合购—买,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符合购买《条,件的:将,申请人家庭的基本】情况在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将?符合购买条件—申请人的有关材料报!送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审批 》     (三)】。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对受【理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将拟批》准,购买:资格的申请人名单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及时予以核实】      (!四)经?批,准获得购买资格【的申请人《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家庭实际居住人】口等因素《核准其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并》发给准购证准购证由!申请人到受理部门领!取 ? 第二十七条】 获得购买资格的!申请人持准》购证到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可以: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八条 》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适》时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的!房源情况包》括销:售单:。位、户型、套数、位!置及供?应,。计划 — 第二?十九条 在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量少【、供需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供应【给无房户《和特殊困难户;同类!型家庭?。采用公开《公正的方式轮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 第【三,十条: 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 第三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销售方案应当报!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给无【购买资格的家—庭    【  经批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自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未予购买的》原则上应当重新申】请 《     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自愿放弃!购买的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购!买 —第三十二条》 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5年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交易出!售时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10%】交纳收益金买受【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土地使用性质由】。划拨转?为出:让 ?    《 ,。 ,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未满》5年:需要出售的可以【按照不高《于,购买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持有—准购证的《家庭也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视情:回购;出《售后该家庭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本办?法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三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必须】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后】方可再次申请 ! 第三《十四条 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实行物业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