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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三章 开发!建设 第十一!条 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和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组织开发建》设, ? ,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应当!。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项—目法人?招标由项目法人负责!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具体实施《。 ?     参与项】目法人投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  (一)具—有与开发项》目,相适:应的资质;》 :     (—二)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 !  :   ? (三)《。累,计竣工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开发业绩!;   》。   ?(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关审批手—续 《。。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要根据】本,市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合理确定户型【。面积和各种户型比】例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设计应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不—。。突破90平方米;小!套住房?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 ! ,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应当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优《选规划设计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建设水平 【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应?按照有关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的规范和》标准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质!。量 : 第十七条 ! 严禁非法转—让,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严禁工程建—设环节的非法转包 !。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按《月向市统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统《计表 》     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按季统?计各:县(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报送《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统计表 】 ,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竣工应—按,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住宅建设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