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五章 ?城市供水设施维【护 第三十七!条 : 供水企《业对其管《。。理的城市供水—。的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输(配)《水管网、公共消火栓!、进户总水》。表、净(配》)水厂等设施应建立!健全设施档》案和检修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运—。行 ? 第三—十八条 《 水价?计,费总表和表箱由【用,户负责保护用—户必须保持表箱【内外清洁箱盖完好】无堆压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变动或启闭城—市,供水管网中的—计,费水表?、,表外阀门、供水管】道以及公用消—火,。栓等:城市供水设施 】 第三十》九条 用》户在计费《总表以内《自行建设的储—水设施、二》。次供水加压设—备、输水《管,道以及?在高层建筑》设置的?水箱竣工后必须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用户总表以—内( 不《含总表 )的二【次供水?设备、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进行管理【维修 第四十!条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和地下的【安全防?护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或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 : 第四十一》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报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由城》市,供水企业安排改装】、拆除或《迁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担 ! 第四十二条【 经规《划部门审查的、涉及!和影响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向,城市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凡施工影响】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应主《动,与城市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 第四十三—条 禁止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特殊情况确!需,连,接的必须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同意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产生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不得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