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信】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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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坚持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整合、综—合,利用的原则整合【。各部门、各专业系统!的城市地下》管,线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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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更新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及时将—地,下管线普查资料、】竣工资料、》补测补?绘资料输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七!条 地下管》线工程实行工程【档,案预验收制度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意】见的地下《管,线工程视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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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报送管线《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前应《当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包括电子文档)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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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工】程照片?、录:像等
《 第二十九条 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地下管线】信息标准《和要求建立和维护各!自的子信《息,系统并?纳入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十条 《。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原有】地下管线已形—成的:专业管?线现状图、竣工图】、竣工测量成—果及其电子文档测量!成果及其电子文【档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移交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
【 对已建》成而未有档》案资料记录的地下管!线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负责—。查明管?线现状?并按照城建档案管】理要:。求移交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也可以按规定参加地!下管线专项普查【工作
《 , 第三十一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定期进》行地下?管线专项《普查各有关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按规定参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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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应!。。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纳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十二条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依法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和保!密工作
—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查阅《、利用管线信—息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查?。阅、利?用非:本,专,业,管,线信息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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