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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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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坚!持,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整合、综》合利用的原则整【合各部门、》各专:业系统的城》市地下管《线信息资源
【 第二十六条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更》新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及时》将地下管《线普查资料、竣工资!料、补测补绘—。资料输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七条 —地下管线工程实【行工程档案预验【收制度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意见的!地下管线工程视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报送管—线,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前应当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包括电【子文档)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工程照】片、录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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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地下管?线信:息标准和要求—建立:和维护各《自的子信息系统【并纳入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
《 ,第三十条 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原!有地下管线已形【成的专?业管线现《状图、竣工图—、,竣工测量成果—及其:电子文档测量成果】及其电子文档—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移交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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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建成而】。未有档案资料记录的!地下管?线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负责查《明管线现状》并按照?城建档案管理要求移!交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也可以按规定参加地!下管:线专项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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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定期进行!地下管线专项普【查各有关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按规定参与—、配合
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应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纳?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
— :第三十?二条: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依法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和保【。密工作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查—阅、利用管线信息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查阅、利用非本!专业管线信》息,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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