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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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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管!线,。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测】绘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代为委托《测量、?探测所需费用由管】。。线建设?单,位承担
》 ,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管》线产权、管理单位】未按:规定拆除废弃管线】、封填?。。管道及其检查—井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代为委托拆除或者封!填所需费用由管线产!权、管理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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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城《市道路工程》同,步建设?地,下管:线过程中管线建设】单位拒不服从—城市:道路:建设进度《要求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管线】。产,权、管理单》位未:按时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档案资料及】其电:子文:档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移交;逾期不移交】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管线产权、管【理单位未《查明管线现状—并移交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或者【未按规?定参加地《下,。管线:专项普查工作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由《管,线,。产权、管理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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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罚—
《有关处罚按照规【。定应当相对集—中,行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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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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