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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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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中修公路!时建设单《位应当按国家标准同!步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标志标线必须【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审!查同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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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养护管理经【费纳入公《路经常养护经费【其中收费公路的交通!。标志标?线经费由收费公【路业主承担在收【取的通行费》中列支?设置和?。维护管理《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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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一经《设立不得随意更【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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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除公路管理机—构,以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路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设置交通》标志因特殊情况【需要设置的必—须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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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改建、扩《建及对?公路进行《维修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规—范的施工《标志引导交》通施工结束后应当立!即清除道路上的废】弃物及施《工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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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公路及公路】设施被损《坏或者?公路遭受水毁等灾害!时公路管理》机构或者收费—公路业主《应当及时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受损公路】修复以后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恢复:。公,路交通标志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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