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 公路路产管理【  》  《 第十二条 【禁止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物—作业、?倾倒垃圾、挖沟引水!、设置障《碍、种植作》物、摊晒稻谷、冲洗!机动:车辆泼洒《滴漏化学物品—、,油料、矿石料、【建筑材料利用边沟】排放污物以及进行其!它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 :。  :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拆除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收费设—。施、示警桩》、护栏等公路设施 !    !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辆制:造性能的试车—。场地各种车》。辆运载的货物不【得触及路面》行驶 【    《 , 第十五》条 : 在:公路的大《中型公路《桥,梁,、渡口上下游各【200米、公—路隧道中《心线和洞《。口周围100—米范围内《禁,止采:石挖砂、烧荒、削】。坡、取土、伐木【倾倒:垃圾:、污物堆放或倒运】物料:停泊船只、竹木排】筏等    【 禁止在—公路桥梁、隧道内】铺设、输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管道 》    《 ?在上述范《围以外从《事可能危及》公路:路产安全的活—动必须征《得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或赔】偿;影响车辆通行】的还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    (一!)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   】 ? (:二):。。建,设跨(穿)》越公:路的通讯线路、电】力线路、有线电视】线路、油气》管道、龙《门架等设施; 【    【(三:)确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及公路》用地利用公路—设施:的;  》  (—四)砍伐行道树【铲除花草移动隔离护!栏等设?施, 》    第】十七:条 :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任意通【行;必须通行的【须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持》公路:管理机构《核发的通行证—悬挂:明显标志按核定的时!间、路线《。和时速行驶》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的还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公路管理机构—。可根据需要》在公路?上设置运输车—辆轴:载,质量及车货总—质量的检测装置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检测但—设置固?定式检测站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实行综合治理【    】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当?按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缴纳公路!损害补偿费并承担其!为超限运输车辆通】行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和修复损坏】部分:。所发生的费用 【。    ! 第十八条 【 对未办《。理超限?运输手续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卸去超限的部分】。。物品:卸载可由公路—管理机构执行或【车,主自卸卸载货物应堆!放至指定场所并【由承运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及时—运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运《人承担所载货物如不!可解体应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可》依法作出处理—   】 第十九【条 在公路上不得!擅自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确需增设的必须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经批准新增设的!平面交叉《道口应按国家—规定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  】  ? :原审批设置的平面交!叉道口未达到公路】技术标准的》应,限期达到标准 ! ,    】第二十条 造成】公路路产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和处》理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处公路交通事故时】凡涉及损坏公路路产!的应当及时通—知公路?管理机构《勘验损失依法处理 !    对】公路管理机构鉴【定的赔?(补)偿费车辆保险!部门应依法办理【理赔:;未:。投保车辆造成路产】损坏的由肇事—车主承担《赔(补)偿责任【    — 公路《。路产的赔(补)偿】应当严格执行省有关!部门:的规定 【  ? , 第二—十一条 公路改线!或者改建、扩建后】原有:公路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   ? (一)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继续作为公路规!划建设?。用地管理《。;  《  【 , (二)《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以外需?要改变用途的应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需要报废的【须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未办理变更或者【报废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  (—三)原有公路继续使!用的按重《新,。核定的公路性—。质进行管理;  !  《 (四)公路改线】后其原公路降低等】级、改作它用、互换!公路:建设用地的必—须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国道报省公路】管理机构审批省道由!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审批县(!乡)道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审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