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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章 — 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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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是【指公路两侧边沟外缘!(坡脚护坡》道、坡顶《。截水沟)至两侧规定!范围:。禁止设置建筑物和】地面构造物的限界】具体为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 ,高速:公路连接《。线,建筑控制区》按,照国道标准控—制
!高速公?路匝道建筑控制区】应当从公路两侧【。边沟外缘(坡脚护坡!道、坡顶《截水沟)算起—不少于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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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的公路复线其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与原公路性】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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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 ,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重要县道公路沿线规!划新建、扩建城(村!)镇建造《市场、贸《易,区兴办开《发区、商业》区应当选在》公路:的一侧集中》布局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公路街道》。化其建筑物的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最近!距离为高速公路不少!于100《。米,国道不?少,于50米省道不少】于30米县道不少于!。20米乡道》不少于?10:米
【 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现有集市贸易点】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管理保证公【路畅通并采取措施逐!步,予以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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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其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时发布公告】并由项目业主—设置标?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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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公《路建筑控制区标桩由!交,。通主管部门逐步【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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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和管—理需要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地:面构造物现》有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各类建】筑设施?应当实施规划控【制并逐步予》以迁移暂时》不能迁出的不得在原!地改建、扩建、【重建;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建的按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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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不】得,建设临?时性构筑物;—因特殊情况确需设】置供:水、排水《、供气、供电—、供:油,、通讯管线》、设:施及广告牌、厂名】牌等非公《路标志以及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征得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后,再,依法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 ,经批准建设的—临时性建筑的期限不!超过一年需要—延长的应当办理续】期手续建设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结构—及使用功《能,在公:路建设需要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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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外修?建加油站《、饭店、旅》。店、修?理店、民宅等—设施需要与公路接】坡,的必须先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排水设施》保,持排:水设施完好畅通【和门前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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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编制!城市、村镇规划【、审批建筑项目【、,。办理土地《征用、核发规划许】可证、审批》建设用地等时—凡涉:。及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应当先征—得公路管理机—。。构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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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对?已列入?公路发展《规划的?新,建、改?建的公路有关部门】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不》得再行审批建筑物】和地:面构:造物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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