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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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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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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公路法—的规定或《。者受同?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公路路政管理【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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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行使》其中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由市?公,路,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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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国土资【源、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规划、【。。林业、发展计—。划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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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市公【路管理机构的路政管!理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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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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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对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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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协,调查处跨县(市、】区)有争议》的路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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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的,车辆超限运输—审批事项组》织对:国省道?干线公路《超限运?输车:辆的现场管理;
】
—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国省道》干线公路和县道公路!的路政审核、审【批、核准《事项;
【
(六)负】责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各,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的《路政管理职责—是
【 (一《)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
?(二)?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
:。。 (三《),依法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制止和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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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法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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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县乡公路的车辆【超限运输审批事项组!织对县乡《公路超限运》输车辆的现场管理参!与对国省道》干线公路超》限运输车辆的—现场管理;》
? ,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公路【的路政审批、审【核、核准事项—;提出本行政区【域,内国:省道及县道公路路】政事宜?。的初审意见》;
】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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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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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当地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教育协?助做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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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专职?路政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路政管》。理工作具《体配备标准及人员】条件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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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统:一着装佩带标志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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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示警灯和"【中国公路"》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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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公》路路政管理人员依】法进行路政管—理,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人员:应,予以配合《并为其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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