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
: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
: 市、?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公路】法的规?定或者受同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公路路政—管理的具体工作【。
《
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行使其中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由】市公:路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行使
》
建设【、国土资源、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规划、林业、发!展,计划: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
《
》 ,。 第:七,条 市公《路管理机构的路政】管理职责是
—
【(,一):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
《 (?二)负责对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
(三】)负责协调查处跨县!(市、区)有争【议的路政案件;
! ,
(四)负!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的,车辆超限运输—审批事项组》织对:国省:道干线公路超限【运输车辆的现场管理!;
: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国省!道干线公路和县道公!路的路政审核、【审批、核《准事:项;:
】(六)负责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
,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各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的路政管!。理,。职责是?
,
【(一)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
《
(二》)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三)?依法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制止和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的行为;—
《
(四)依法!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实》施管理?。;
—
?(,五)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县乡公路的【车,辆超限运输审批事项!组织对县《乡公:路超限运输》车辆的?现场:管理参与对》。国省道干线公—路超限运输车辆的现!场管理;
》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公路的路政审【批,。、审:核、核准事项;提】出本行政区域—内国省道及县道公路!路政事宜的初审意见!;
《。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管理?工作;
【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
— 第八条 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当地!。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教育协助【做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
第九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专】职路政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路政管!理工作具《体配备标准及人【员条件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
《
第十—条 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统一】着装佩带标》志持证上岗
—
【用于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示警灯!和"中国公》。路"标?。志
】
》第十一条 》。公路:路,政管理人员依—法进行?路政管理《。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人员应予以—配合并为其提供方】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