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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质量责!任
第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等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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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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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 (二)《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标准】、,质量管?理规定以《及合:同约:定;
【 ,(三)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资料真实【、准确;
】 (四)》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符合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套齐全
】 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前款规定需由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的【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另行收取勘—察、设计费》用;: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不得选用国】家和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不得指】定生产或者供应单位!
《第二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勘察、设》。计文件?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与勘察、》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各阶?段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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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 ,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勘察、设计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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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查合格的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于审【。查合格书发放后【5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备案
】 (二)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并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第】二十五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予以审查合》格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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