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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 》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承担工?程有关?业务:并依法签订合—同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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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或者?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并明确有》关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
? 依法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监理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压缩】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合理周期对重【。大和复杂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现场!服务合同
— ?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进行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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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称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 建设?单,位可以自《主选择施工图审查机!构但是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一条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或!者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修!改或者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由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修改并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向,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供《。。有关:材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内:签,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 : 建设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可以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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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将竣工验】收方:案和验收日期书【。。面报告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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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于验收之日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或者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有关的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确需!单独验收的》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竣工验收【意见
—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参加【竣工:验收的单位应当及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工程验收意【见验收单位签章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意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的?监,督意见等
【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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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适当部位镶【嵌标识牌标明工程名!。称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以及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竣!工备案号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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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材料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 ?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将—建设项目《档案移交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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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存在难以弥补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交付!使用时?应当告?。知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获得其接收认可并赔!偿损失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影响工程使用—或者导致《安全隐患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有权要求建!设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返工、改建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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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建设】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出具工程使】用说明书《和工程质量保证书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供其查【阅、: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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