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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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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分别》对审查结论、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 ,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违法—干预建设工》程活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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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倡导—创建优质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和用户满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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