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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机》动车维修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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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持许《可证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的应:当依法?经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起30日—前告知原许可—机关并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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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标—准对机动车进行【维修:尚无标准的可以【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第四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维修:合,格证:;未签发《维修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付费或者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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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和编号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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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托修方!要求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查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变更、【改装审批《证明后方可承—修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维修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拒绝或者【故意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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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和【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修理并!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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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按照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标明经营类【别、范围等内容的】标志牌并公示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服务承【诺以: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电话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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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如《实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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