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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
第三十】四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持许可【证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之日起30日前告!知原许可机关和【进站经营《者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终止—经营可能《对社会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 —
第三—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公布进站客—车的班线类别、客】车类型等《级、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等信息调度车辆!进站、发车疏导旅】客,维持上下车秩—序
【 客运经营者与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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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应,当配置?、使用行李》安全检查设》备
《 , 旅客应》当配合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对行李进》行安全检《查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道?路,旅,客运输站(场)【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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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搬运、装!卸货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为运输车辆!装,卸国家禁运、—限运的物品不得超】。限、:超载配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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