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 城市环境【卫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 第】二十:一条: 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    【 (一)城市街【道、广场《、桥梁和公共—。水域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 《     (二!)居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 责;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原产权单位负— 责;?    】 (三?)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公园、旅游景—点、 ?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和所】属公:共,绿,地由管理者 或者】经营者负责; !。     (四】)集贸?市场和各类专业市场!由产权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五)各类摊点、售!货亭、电话亭等由】经营者负责》; 》     (六【)建筑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 【 ,   ?(七)城市港—口客货?码头作业范》围内的水面由港口】客货码头经营者责成!作业者负责》;   】  (八)穿越城】市的铁?路、:公路及其沿线—由城市?人民 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产权单位或【者,经,营者负 责》;  【 ,  (九)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区域以 及!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责 任》区由责任《单位负责 !    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场所进行定期消!毒保证有《关场所室《内空气卫生》质量 ! 第二十二条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 制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 【事处应当与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管理内容和范围【 并监督实施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责任书的规!定做好规《定 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 】 : 第二【十,三条 ?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 门应当确【定,专,人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负责公共【厕所的 保洁和管】理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承《包公共?厕所的保洁 和管】理 ? ?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公共环境《卫生并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公共场所《。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废弃物不得》焚烧垃圾和冥—纸; —   ?。 , (二)不得违反】规定倾倒污水、【垃圾、粪便》。;, :  《   (三)不得沿!街道鸣放鞭炮、抛】撒冥纸; 【   《  (四)不得占用!城市道路、》街巷经营机动—车辆修?理,、, 清洗?业务:影响环境卫生—; : , : ,   ?(五:),不得在街巷》和居住区从事屠【宰家:畜家禽和加工肉类】、水产品等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经!营活动 — —第二十五《条 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时间、保】洁,标准和 城》市生活废弃物—的倾:倒地点?、方式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 》。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 ? ,   ? 因工程施工等原】因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等建筑《垃 圾需要运输【、处理的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线!路和要求清运、处】理 ! 第二十六》。条 城市生—活废弃物实行袋【装并放?置在指 定》。。地点城市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 当积极《推广:使用可降解垃圾【。。袋 ?     【城市生活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清,。运,。到指定的场 所做到!日产日清并逐—步做到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城市生活废弃!物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贮存、运输【 ,和处理 【。 : : 第二十七条 【 科研单位、—医院、疗养院、屠宰!场、肉 《类,。加工厂、生物制品厂!等产生的带有病毒】、病菌或者其他 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物:以及含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将其《混入城市《。生 活废弃物—。或,者任意堆放、—倾倒、焚烧 — 【 第二?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发《。展煤气、 液—化气、天然气和其】他清洁能源改变燃】料结构;鼓励—和 扶持净菜—生产加工企业—。组织净菜进》城减少城市生活废 !弃物 —。 ?。 第二十九条 !城市: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 羊】、,猪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 需要】饲养:家禽:家畜的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城,市市区内限制—饲养宠物《饲养宠物不得—散放:不 得影响环境【卫生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 其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 】 》 第三十条— 鼓励《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兴办市【容     !环,境卫生服务》企业: 《     (一)】有固定的、符合工】作条件?的场所;《 ?     》(二)有相应的从事!。城市生?活,废弃物清《扫、运输《和无害化处理—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等工作》的设备、设施—;    ! (三)有》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     (四)!有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 《    (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依法从?事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应当遵循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做到文明【、清洁、卫生—、,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