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场地设计标【高
第—四十:一条 在建筑总平!设计中场《地设计标《高与建筑±0.【00标高应结合【。现状地形及周边【城市:。道,。路、相邻《地块场?地的标?高、城市竖》向规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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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条 场地设【计标高的《确定:(内部主要道路及铺!装广:。场标高)要求—
— 1.场地现状地!形标高?低于相邻地》块或:规划道路中心标高】的或现状《地形标高高于相邻地!块和道路中心标【高在0.6》米以内的场地设计】标,高不宜?超过相邻《地块、道路》中心标高0.6【米
? 2.】现状地形《标,高超过相邻》地块:或规划道路中心【标,高0.6米》以上的设计时—不宜抬高现状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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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场,地周边与相邻地【块、城市道》。。路临界处的》。设计标高不宜超过】相邻地块《、,城市道路《中心设计标高0.3!米;场地周》边有多个道路中心】标高或道路》有一定坡度的可【。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 4:.场地结合园林【设计进行景观堆坡】的,可以根据需要适当】进行地形改变
! , 《5,.特:。殊地形另行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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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建:筑,物与:场地之间、建筑物】与道路广《场之间应有合理的衔!接必须设置非机动车!道、无障碍设—施的尺度、坡度等应!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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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建筑±0.00标高!的规定
! :1.建?筑室内地坪±—0.00标高必【须,为地上首层建筑的室!内,地坪位置
】 2》.建筑?±0.00》标高与室外》的标高差无》地下、半地下—室的:应控制在0.6米】以内;有《地下、半地下室的宜!控制在1《。.5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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