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三章 !建筑容量 》 第七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除:。外)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核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3.【5 ?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 【 》 建筑类》别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 住宅建筑》 ? 《低,多层 】 ≤ 3《0% 》 ?≤ 1?.8: ! : 高层 【 ≤ 2!8% 】≤ 3.5 【 》。 — 办公建《筑 — 低、多层 【 ≤ 4!0% — :≤ 2.2 【。 》 : ? :高层 】 ≤40《。%, ≤ 】5.0 】 : 商业!建筑 !低,、多:层 【。 ≤ 50》% 》 ≤ 2.5 】 — 【高层 《 《 ≤ 50》% 《 ?≤ 5.5 !    【 1.表《中规定的指标为【上限单个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周边【环境、交通、地【价和配套服务设【施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 !  : , 2.建设项目【包含两?个及两个《以上不同用地性质地!块的宜分别确定建】筑,容量指标 【     3.同!一地块兼《容不同用地性质或】建筑层数混杂的【建设项目在符合相】关规范的基础—上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表(31)】确定建筑《容量:。指标 【。    《4.未列入表(【3,-1)的其它建筑】及设施可按专业【规范要求确》定建:筑容量?指标 —。 》第八条 用地内】原有永久性》建筑已超过表—(, ,。3,-1)的《指,标规定?的不宜进行扩—建 》 第—九条 《建设用地小》于表(3-2)建设!用地下限指标的不】应单:独零:。星建设永《久,性建筑 表(3】-2) 建—设用地下限指标 ! 】 建设项目—。类型: — 居住? 非】居,住 》 》 低层】 ? , 多层 【 《 ,高层 — 多层 — —高层 】 , 《 ? 建:设用地面积》(m2?), ? 500 ! , 100—0 【2000 ! 1:00:0 《。 , 30《。00 】   《 ,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在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可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     !1.社区配套用【房、垃圾收》集,和中转用房、变配】电房、泵房、公【厕等涉及《社会:公益性的建设项目】和农村地区的—村镇:建,设项目 《 :   《  2.因邻近土】地,为已实施《或已经通过规划审批!的河道、《。。道路、绿《化,等工程无法与—。周边土地整合的【建设:项目 《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需进》行翻建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