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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 《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并】。遵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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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附录三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并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 附》录三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块!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外部: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附】录三: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供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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