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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并》遵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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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附【。录三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并》。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 附录三—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块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外部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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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附录三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供?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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