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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钢管连?接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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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一般规》定,
】13.1.1 本!章规定适用于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钢管桁?架、拱架、塔架等结!构中:的钢管间连接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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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 圆钢管】。的外径与壁厚之比不!。应超过1《00:ε2:k;方(矩)形管】的,最大:外缘尺寸《与壁厚之比不—应超过40》ε,kεk为《钢号修正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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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 采—用无加劲《直接焊接《。节点的钢管材料【应符合?本标准?第4.3.》7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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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 采用无《加劲:直,接焊接节点的钢管】桁架当节点偏心不超!过本标?准式(13.—。2.1)限》制时在计《算节点?和受拉主管承载【力时:可忽略因偏心引起的!弯矩的?影响但受压主管应考!虑按下式计算—。的偏心弯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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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N,节点两侧主管—轴力之差值;
【
【 】e偏:心矩(图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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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1.4 !K形和?N形:管节:点的偏心和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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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搭】接管;2《-被搭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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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 》无斜腹杆的空腹桁】架采用?无加劲?钢管直接《焊接节点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H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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