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3  钢管》。连接节?点 : 》 13—.1  一般规定】 《 13—.1.1  本章】规定:适用于?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钢管桁架、拱架、!塔架等?结,构中的钢管间连接节!点 【13.1.》2  圆钢管的外】。径与壁厚《之比不应超过—100ε2k;方(!矩)形管的最—大外缘尺寸与壁厚】之比不应超过40ε!kεk为钢号修【正系数 !。13.?。1.3  采用无】加,劲直:接焊接节点的—钢管材料应符合【本标准第4.3【.,7条的规定》 —13.1《.4  采用无加】。劲直接焊接节—点的钢?管桁架当《节,点偏心不超过本标】准,式(13.2—.1)?限制时在计算节【点,和受拉主管》。承载力时《可忽略因《偏心引起的弯—矩的影响但受压【主管应考虑按—。下式计算的》偏心弯矩影》响 《 , 》     【式中△N节点—两侧主管轴力之【差值;? , 》         ! e:偏心矩(图》13.1.4—) — ? : 图?13.1.4 【  K形和N形管】节点的偏心和间隙】 《。 :1-搭接管;—2-被搭接管— , , ?。 13.《1.5  无斜腹】杆的空腹桁》架采用无加劲钢管直!接焊:接节点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H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