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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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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并《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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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按!照国家标准和设【计,规范施?划泊:位线配备停车—。诱,导系统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通讯、消防【、监控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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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停—车场标志《和信息公示》牌信息公示牌应当】载,明停车场服》务内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 :
: (】三)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进出车辆登记—维护停车《秩序;
! (四)【做好:停,车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
》 (五)在】停车场内发生火【警、交通事故—以及治安、刑—事案件?等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 (六《)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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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在公《共停车场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指挥有序停放!车辆;
— 》 (二)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用—;
《 》 (三)正确【。使,用和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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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 :第二十八条 —公共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
》 : 公共停车场!根据所在区域、时段!和停车位供》求情:。况实行不同》。的停:车收费?标准:
? , 》 公共停车场的区】域类别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并适时调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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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公共停车《场收费应当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发,票不按照规》定出具发票或者使用!其他票据的停车人有!权拒付
】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收费应《当,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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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公共停车场经!营者不得擅》自停止经营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停止经营的【应当报经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停,止经营三十》日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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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住宅小区停车!场的使用管理依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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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开放专用停车场】提供停车服务
! — 专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本居住【区居民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可以:。向社会开放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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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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