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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设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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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城市绿化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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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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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绿化】工程的单位不得违】反,资质标准承揽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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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申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应当向《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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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对附属绿化工程】进行验收符合条件】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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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居住区发【展垂直绿化和楼(】房)顶绿化鼓—励,城,市主要道路两侧沿】线单位实《施开放式绿化
!
!第二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及时—开,工建设的《单位应当《实,施临时绿化满足以】植物覆?。盖裸露土《地、防治扬》尘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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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实施临时绿—化、垂直绿化—和楼(房)》顶绿化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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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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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由市、县(!市,、区)城市绿化【专业养护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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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住区的由管【理单位或者受—委托的机构负责【;
?。
(三)!单位附属《的由单位负责;【。。
?
(—四)其它《。类型的由产》权人负责
】
?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实施—城市绿?地养:护管理的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
【
— 养护管理责任【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绿!地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养护管理责【任单位
!
》 第二十六条 绿地!养护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制定的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进行养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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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责任考核情》况由市、《县(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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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八条 树【木因树龄已达到更】新期、?自然枯死或者有严重!病虫害无法挽救【等自:然原因需要砍伐【更,新时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砍,伐更新
》
《
第【二,十九:条, 城市?绿地养护责任—人应:当建立?检查制?度定:期修剪树木避—免妨碍交通、危害】建(:构)筑物《和人身安全》
》
城市》绿,地中的树木妨碍城】市管线安全需要【修剪时管线管理部门!应当向县(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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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危及管线》安全的管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地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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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建设工程项目影响!城市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护绿地和树木【并在建设《。施工前告知养—护管理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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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禁止:占用下列区域—内的城?市绿地
《
【(一:)风景名《胜区;?
【 (二)烈士—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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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综合公—园、专类公》园,、风景林地;
【。。
?
(四)【。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保护区域—
—
《 第三《十二条 《城市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挖》坑取土?乱扔污物排放—污水堆放《、焚烧物品损坏绿篱!、花:坛捕猎放牧;—
— (二《),在,正常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兴建建(构【)筑物拴绳挂物钉、!划,树木刻扒《树,皮,攀,折花木滥采树籽;】
?
:。
(三)—损,。坏、盗窃绿化—。设施;
】
?(四)私设坟—墓;
—
(五)【其他损害绿地、树木!的行为
!。 :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因城市规划调】整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建设面积—相等:。、类型?相同的绿地;不【能建设的应当缴【纳易地补建绿地【代建费
!
《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 (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一千平方米以下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在县(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县(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
(二—)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超过一千《平方米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县(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向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缴纳临—时占用绿《地补偿费;临时占用!绿地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占?用期满应当恢复【原状并退还》临时占用《的城:市,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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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对确需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项目?审批前应当依法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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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易?地补建绿地》代建费和临时占用】绿地补偿费应当用】。于城市?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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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树【木;确需移植、砍】伐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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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处一【次移:植或者砍《。伐树木不《足十株的由县—(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报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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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处一次移植【或者砍伐树木—十株以上不足—五十株的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
】 (三)一处【一次移植《或者砍伐行道树不】足五十株《的由市、县》。。。(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
(四)一】处一次移《植或者?砍伐树木五十株以上!的按有关规定—报批
《
》
第三十】八条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应当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补栽相当于砍!伐数量?二倍的树《木无法补栽的—应当向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缴纳《树木代植费
!
,。
, 经?批准移植树木的【应当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移植;移植未成活的!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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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伐除:垂直绿化的植物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在县(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县?(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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