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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设与保护!
第】十八条 城市绿【化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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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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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绿【化工程的单位不得】违反资质标准承揽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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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申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应当向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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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对附属绿化工—程进行验收》符合条件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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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居住区发展垂直!绿化和楼(房—。)顶绿化《鼓励城市主》要道:路两侧沿线单—位实施开《。。放式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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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及时开工】建设的单位应—当实施临《时绿化?满足以植物覆盖【裸露土地《、防治扬《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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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实施临时—绿化、?垂直绿化和》楼(房)顶绿化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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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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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由市《、县(市《、区)城市绿化专】业养护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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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住》区的由管理单位或者!受委:托,的机构负责》。;
【 (三)单位附】。属的由?单位负责《;
【 (四)其它类型!。的由产?权,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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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实施城市绿地养护管!理的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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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管理责任》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绿地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养护》。管,理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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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绿地养护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制》定的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进行养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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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责任考】。核情况由市、县(】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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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树木因树》龄已达到更新期、】自然枯死《或者有严重病—虫害无法挽救等【自,。然原因?需要砍伐更新时【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砍伐】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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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城市绿地—养护责任人应—当建立检查》制度定期修剪—树木避?免妨碍交通、—危害建(构》)筑:物和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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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绿《地中的树木》。妨碍城市管线安全需!要修剪时管》。线,管理:部,门应当向县(—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修!剪,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危及管线安全的管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地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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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建《。设工程?项目影?响,城,市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护绿!地和树木并在建设施!工前告知《养护:管理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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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禁止占用下列区域】内,的城市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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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景名胜区;】
】(二)?烈士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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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公园、专类公!园、风景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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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保护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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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城市: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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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挖坑—取土乱扔污物排放】污水堆放、焚烧【物品损坏绿》篱、:花坛捕?猎,放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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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正常?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兴建—建(构)筑物拴绳挂!物钉、划树木—刻扒树皮《攀折花木滥采树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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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损坏、盗《窃绿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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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私设坟?墓;
】 (?五,)其他损害》绿地:、树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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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因城市《规划调整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建设面—积相等、类型相同的!。绿地;不能建设【的应当缴纳易地【补建:绿地代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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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一】千平方?米以下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在县:(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县(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
【(二)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超过一!千平方米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县(》。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向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缴纳《临时占用绿地补【偿费;?临时:占用绿地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占用期满】应当恢复原》状并退?还临时占用》的城市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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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对确:需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项目审批】前应当依《法,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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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易地补建绿【地代建?。费,和临:时占用绿地补—偿费应当《用于城市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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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树木?;确需移植、砍【。伐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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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处,一次移植或》者砍伐树木不足十】株的由县《(,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报【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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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处一次移植或!者砍伐树木十株【以上不足《五十株的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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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处一》次移植或者砍伐行道!树不足五十株的【由市、县(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一处一》次移植或者砍伐树木!五十株以上的按【有关规定报批
】
! 第三十《八条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应】当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补栽相当于【砍伐数量二倍的树木!无法:补,栽的应当向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缴纳树木代植!费
!经批准移植树—木,的,应当: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移植;移植【未成:活的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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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伐除垂直【。绿化的植物》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在县(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县(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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