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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 用户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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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供水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用:水办理程序、—服务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提供用水》量、水价、水费以及!相关事项的查询服务!,用户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供】水企业应当自提出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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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水—。价,和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的用?水计量装置的记录】,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用户收!取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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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水?价、:加价收取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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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用户在】收到供?水企业发出》的催缴?水费通?知后对水费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水费催缴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供—水企业提出供—。水企:业应当在七日内【答复:用,户;用户对供水企】业不答复或者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投诉
】。第四十五条 【供水企业应当通过】新闻媒体《或,者张贴告示等方式】。公告计划停水的原因!。、时:间和范围用户可【以拨打供水企业服】务查询电话查询【停止供水原因和恢】复供水时《间供水企业应当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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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供水:企业因自身责任造】成供水管道跑—水给用户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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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负有管理职】责的单位,不得以】用户欠?交物业管理》费用或?。者其他原因》中止对用户的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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