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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 供用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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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城市供水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供水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范围内从事》供水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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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供《水企业和用户应【当依法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 需要临】时用水?的用户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用—水手续签《订,临时供用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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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供水企—业应当不间断—供水不得擅自停止供!水
【 因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供水企业应当经!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和公【安消防部门
! 因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原因造成停止!。供水的供水》企业: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和公安消防!部,门并尽快恢复供水】。
? 连续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用水
》 二次—供水设施因》清洗消毒确》需停水的二次供水单!。位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和:。。公安消?防部门
第三!十六条 城—。市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依据《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节约用水的原】则按照用《水,。性,质分类定《价,需要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物【价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三十七】条 : 用户应《当按时向供水企业】缴纳水?。费
》 未按期缴纳】水费的用《户由供水企》业向其发出水—费,催缴通知居民用【户在接到水费催【缴通知后《超,过三十日、单位【用户:超过十五《日无正当理由仍未】缴纳水?费的供水企业经【提前:四十八小时通知【后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其限时供【。水或:者停止?供水
!用户缴?纳水费?。和违约金后》供水企业应当—于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水
】
第三十八【条 同一用—户不同类别的—用水应当分表计量由!于用户原因不能【分,表计量的按照相【应的最高类别适【用水价;《由于供水企业—的原因不能分表计量!的按照相应的最【低类别适用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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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消防供水!设施应当专》。。用除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启》。用
》 ?公用消防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维护供水企业【应当定期向公安消防!部门通报公》共消火?栓的维护情况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定【期向供水企业通报】公共消火栓》启用位置、用—水时间、用水量等信!息其他?消防:供水设?施由产?权人负责管理—。维护
第四十!条 ?禁止下列《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行为—
》 , (一)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直接装泵抽水;【
(】二)绕越结算水表用!水;:
(】三)拆除、伪造、开!启,结算水表防盗—装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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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致使结算水表】停,滞、失灵、》逆行;
! ,(五)非法充值后】。用,水;:
《 (六》)隐瞒或《者改变用《水性:质;
— , (七《)其他?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行?。为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供,城市公?共供水
第四!十一条 盗》用城市?公共供水《水量和时《间按:下列标准计算—
— (一?),能确定盗用水—。起始时间的盗用【水量:。按管径额定流量乘】以盗用?水时间计算;—
? 《(二)在结算—水表前盗用水—的按分水表水量【与结算水表》抄见水量的差额【加倍计算未安装分表!的按:结算水表历史最【。高,抄,。。见水量加《倍,计算;
》 (三)】无法确定盗用水起始!时,间,的盗用水日数以【一百八十天计—算用于?建筑、餐饮、洗浴等!用水每日盗用水时】间按十?二小时计算用于其他!经,营的每日盗用水时间!按八小时计算;用于!生活、行政事—业等用水每日盗【用水时间按》四小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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