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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供!用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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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 城市?供水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供水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范?围内从事《供水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 —供水企业和用—户应:当依法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 需要临》时用水的用》户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用《水手续签订临时供】用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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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供水企》。。业应:当不间断供》水不得擅自》停止供水
【。 因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供水企业应》当经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和公安消防—部门
《 因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原因造成停止供水!的,。供水:企业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和公】安消防?。部门:。并尽快恢复供水
! 连续【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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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供水设施因!清洗消毒确需停水的!二次供?。水单位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和公安消防】部门
—第三:十六条 》城市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依据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节】约用水的《原则按照用水性质】分类定价需》要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物价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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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 用户应当按时向供!水企:。业缴:纳水费
— 未按—期缴纳水《。。费的用?户由供水《企业向其发出水【费催缴通《知居民用户在接到】水费催缴通知后超过!三,十日、?单位用户超》过,十五日无正当理由仍!未,缴纳水费的》。供水企业经》提前:四十八?小时通知后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其限时》供水:或者:停止供水
— ?。 :用,户缴纳水费和违【约金后?供水企业应当—于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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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 同一用《户不同类别》的用:水应当?分表计量由于—用户原因不能分表计!量的按?照相应的《最,高类别适用》水价;由于供水【企业的原因不—能分表?计,量的按照相》应的最低类别适用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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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 消防供水设施应】当专用除《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启《用
? 》公用消防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维护!供水企业应当定期】向公:安消防部门通报公】共消火栓的维护【情况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定期向》。供水企业通报公共消!。。火栓启用位置—、,用水时间、用水【量,。等信息其他》消防供水《设施由产权人负责管!理维护
第四!十条: 禁止《下列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行为!
: (一)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直接装泵—抽水;
】。。 , (二)绕越结算水!表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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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拆除、伪造、!开启结算水表防盗装!置用水;
》
》 (四)致》。使,结算水表停滞、失灵!、,逆行;?。
(五!)非法充值后用【水;
】 (六)隐瞒或者改!变用水性质;—
(】七,)其他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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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供,城市公?。。共供水
第四!十一条 盗》用,城市:公共供水水量和时】间按下列标准计【算
— (一《)能确?定盗用?水起始时间的盗【用水量?按管:。径,额定流量乘以—盗用水时间计算【;
》 (二)在结】。。算水表前《盗用水?的按分水表水量与】结算水表抄见水量的!差额加倍计算未安装!分,表的按?结,算水表历史最—高抄见水《量,。加,倍计算;
! (三)无—法,确定盗用水起始时】。。间的:盗用水日数》以一:百八十天《计算用?于,建,筑,、餐饮、《洗,浴,等用水每日盗—用水时间《。按十二小时计算用于!其他经营的》每日:盗用:水时:间按八小时计算;】用于生活、行—政事:业等:用水每日盗用水【时间按四小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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