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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供水的监督管理并!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实现城市供水】管理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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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负责】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负责对供水企业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卫生: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负责:城市供水水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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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危害城市供水安全】的行为?应当:责令停止侵害
!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违反供水《安全规定的行为提】供技术支《持发现违反城市【。供水管理的行—为时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内《告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查《处结果在七日内告知!城市供水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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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反城【市供水管理》的行为时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内告知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并对】做出的处罚决—定及执行情》况自做?出决定之日起—和执行完毕之日起七!日内告知《城,市,供水主管部门—
《第五十一条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受理机制自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十日内核查、处理】并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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