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四章 —水,质安:全 ? 第二》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供?水,安全和应急管理【协调机制《。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措施 》。 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保护、城市供!。水、卫生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 保护区边界应当】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等一切污】染水质的行为 ! 第:二十五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饮用水水源水【质进行监《。督管理防《止水质污染 【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饮用》水水源发生突发性】污染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并向城市供】水,主管部门通》。报,数据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 第二十六条 城!市供水水源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城》市供:水,出厂水、《管网水、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第二十七条【 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应—当对其供应的水【的水质?负责建?立健全水质管—理和检测制度—并将检测结果报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 【 第《二十八条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执行国家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并定期向!社会发?布水质公告 【   ?。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供水】水质进行监督检测 ! ?第,二十九?条 城市》供水管道《和设备?。应当符合保障水质安!全的要求《      【新安装?。或者维?修的供水管道、【。设备应当清》洗消毒经检》验水质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条 》 生产、使用和【。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必须实!行间接取水》方式禁止将内—部,用水管道与公共供】水管道相连接— 第》三十:一条 直接从事】城市供水作业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体检合《格证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应当为其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健康检查 【 第三十二》条 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   ?  :供水:企业、二次供—水单:。位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水质异常时应当【立即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后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对水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水】质检测结果》应,当向用户公布—并向城?市供:水主:管,部门通报 》   ?   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单位应?。当到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