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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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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供水》安全和应急管理协调!机制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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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保?护、城市供》水、卫生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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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区边界?应当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等一切污【染水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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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饮用水水源水质进行!监督:管理防止水质污【染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饮用《水,水源发生突发性污】染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并向城市供!水主管部门》通报:数据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第二】十六条 》城市供水水源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城市供水出厂【水、管网水、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二十七条 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应当《对其:。供应的水《的水:质负责建《立健全水质管理和】检测制度并将检测结!果报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执行国家—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并定?期向社?会发布水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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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供水水质进行监督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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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城市供水管道!和设备应当符合保】。障水质?安全的要求
】 《新安装或者》维修的供水管道【、,设备应当清洗—消毒经检验水质【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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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 生产、使用和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必须实行【间接取?。水方式禁止将—内部用水管》道与公共《供水管道相》连接
第【。三十一条 直【接从事城市供水作业!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体:检合格证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应,当为其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健康检》查,
《第三十二条 — 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 : 供水《企业、二次供水单】位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水质异《常时应当立即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后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对水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水质检测结果应【当向用户公布并向城!市供水主管部门通报!
【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单位:应当到?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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