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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设—施管理
第—十三条 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应当对所管理—。的城市供水设施【定期检测、》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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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划定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保护区
! 》在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建《造建(构)筑物、爆!破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倾倒腐蚀性!及有毒?物品等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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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发生:故障供水《企业应当及时抢修因!抢修造成产权—人损失的供水企业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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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到供水企业查明地】下城市供水设施【情况施?工可能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签订供水【。设,施保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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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施工!造成:供水:设施损?坏,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告知供水企业!。进行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禁止擅自改建!、拆除、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 因房屋【征收需要迁移、【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前三十《日告知供水》企,业并与供水企业【签订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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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单位用户自行建设】。的二次供水设施由】单位负?责管理?也可以委《托供水企《业进行管理
】 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管理;》原有居民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可以?交供水企《业管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九条 二次—供水设施已交由供】水企业管理的供水】。企业应?当确保设施正常、安!全运行
》 》二次:供水设施未交由供水!企业:管理的其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二》次供水单位)—应当到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二次供》水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对设施!定期检测、》维护保证水质—、水:压合格在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当》。立即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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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合格的】颁,发运行管理合格证】
第二—十二:条 自建》供水设施和》二次供水设施—不得擅自与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连—接;确需《连接的?应当征得供水企业】同意并?由供水企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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