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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方木原木结构
】
!7.1 《 一般规定》
》
,
7.1.—1 方木原木结构!可采用下列结构【类型
?
:
》 :1 ?穿斗:式,木结构?;
! 2 》抬,梁式木结构;
【
《
3 井!干式木结构》;
】 : 4: :木框架剪力》墙结构;
》
《
5 【。 梁柱式木结构【;
》
《。 , 6: 作为楼》。盖或:屋盖在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中组合使!用的混合木结—构
》
7.1.2 !方,木原木结构构—。件应采用经施工现】场,分,级或工厂分等—分级的方《木、原木制作亦可采!用结构复合木材和胶!合原木制作
—
?
7.1.3 】 由地震《作用或?风荷:载产生的水平力应】由柱、剪力》墙、楼盖《和屋盖共《同承受木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基本构造】。要,求可按本标准—。第,9.1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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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方—木原木?。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木材宜用于结构的受!。。压或受弯《。构件;
》
2! 在受弯构—件的受拉边》不应打孔或开设缺口!;
?
】3 对《于,。。在干燥?过程中容易》翘裂的树种木材用】于,制,。作,桁架时宜采》用钢下弦;当采用】木下弦对《于原木其《跨度不宜大于—15m对于》方木其?跨度不应《大于12m且应【采取:防止裂缝的有效措施!;
》
? 4 木【屋盖宜采《。用外排水采用—内排水时不应采【用木制?天沟;
》
》 5 》 应:。保证木构件特别是钢!木桁架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宜在—施工图中提》出注意?事项;
! 6 木结!构的钢材部》分应有防锈措—施
》。
:7,.1:.5 《在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地区—和山区风口》地段方木原木—结构的设计应—采取:提高建筑物抗风能】力的有效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尽量减小天窗的高!度和跨度;》
《
》。 2: 应采用短—出,檐,或封闭出檐除檐【口的瓦面应》加压砖或座》灰外其余《部位:的瓦面也宜加压【砖或座灰《;
—
》3 : 山墙?。宜采用硬山墙;
!
— 4 》檩条与?。。桁架或山墙、桁架】与墙或柱、门窗【框与墙?体,等的连接均应—采取可靠《锚固: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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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在结构的同一】节点或接头中—有两种?或多种不《同的连接方式时计算!时应只考虑一种连接!。传,。递,。内力不应考虑—几种连接的共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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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杆系结构中!的木构件当有对称】削,。弱时:其净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构件毛截面面积【的50%;》当有不对称削弱时其!净,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构件毛截面面—积的6?0,%
?
《7.1.8 — 圆钢拉杆和—拉力螺栓《的直径应按计—算确定但不》宜小:于12mm圆钢拉】杆和拉力螺栓的方形!钢垫板尺寸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 ?1, 垫?板面积(mm—2)
》
,
:A=N?/f:cα — (7.】。1.8-1)
【
?。
2 !垫板厚度(mm)
!
?
《
【 式中N《轴心拉力《。设计值(《N);
! 》 : ?fcα木材斜纹承】压,强度:。设计值(N/—。m,m2)应根据轴【心拉力N与垫板【下木构件木纹—方,向的夹角按》。本标准第4.3【.,3条的规定确定【;
】 — f钢材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7!.1.9 —系紧螺?栓的钢垫板尺寸可按!构造:要求确定其厚度不宜!。小于0.3倍螺栓】直径其边长不—应小于3.5倍螺栓!直径当为圆形垫板时!其直径不应小于4倍!螺栓直径《。
《
7.1.1【0 ?桁架的圆钢下弦【、三:角形:桁,架跨:中,竖向钢拉杆、受振动!荷载影响的钢拉【杆以及直径等—于或大?于20?mm的钢拉杆—和拉力?螺栓应采用双螺帽】
7.】1.11 在【房屋或构筑》物建:成后应按本》标准附录C对木【结构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于用湿材【制,作的木结构应加【强使用前和使用后的!第1~2年内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
?。
7?。.1:。。.1:2 : 当采用两根—圆钢共同受》拉时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宜》乘以0.85—的调整系数对圆【钢拉:杆验算?螺,。纹,部分的净截面受拉其!强度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采用
!。
》7.:1.1?3 当剪力墙或木!屋盖与?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等下部结!构连接时应》。将作用在连接点的】水平力和上拔力乘】以1.2倍》的放:大系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