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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方木?原木结构 】 7.1!。  一般规定— 》 : 7.1.1—  方木原》木结构可《采用下列结构类型】 :   —  :1  穿《斗式木结构; ! ?    《2  抬梁式木结构!;   !  3  井—干式:木结构;《    ! 4  木框架剪】力墙结构; 【 : : ,  : 5 ? 梁柱式《木结构?;, ,     !6  作为楼—盖或屋盖在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中组合使用的混合!木,结构 【 7.1.2  】方木原木结构—构件应采用经施【工现:场分级或工》厂分:等分级的方》木、:。原木制作亦可采用结!。构复合木《。材和:胶合原木制作 ! :。 7.1《.3 ?。 由地?震作用或风荷载产】生的水平力》应,由柱、剪力》墙、楼?盖和屋盖共同—承,受,木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基本构《造要求?可按:本,。。标准第9.》1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7.1.4  方木!原木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木材《宜用于结《构的受压《。或受弯构件; 【  —。   2《。 , 在受弯构件—的受拉边不应打【孔或:开设缺口;》 ?。 ,   《  3  对于【在,干燥过程中容易翘裂!的,树种木材用于制作】桁架时宜采用钢【。下弦;当采用木下】弦对于?原木:其,跨度不宜《大于1?。。5m对于方木其【跨,度不应大于12【m且应采取防止【裂缝的有效措施;】  【   4  木【屋,盖宜采用外排水【。采用内排水时不应】采用木制天沟; ! :  ?   ?5  应《保,证,木构件特别是钢【木桁:架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宜在【施工图中提出注意事!项; 】  :  6  木结构】的钢材?部分应有防》锈措施 】 7.1.》5  在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地《区和山区风口—地段方?木原木?结构的设计应采【。取提高建筑物抗风能!力的:有,效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尽量减小天》窗的高度和跨度; !   【  2  应采用短!出檐:或封闭出檐》除檐口的瓦面应【加压砖或座灰外【其余:部位的瓦面也宜加】压,。砖或座灰; 】     3 ! 山墙宜《采用硬?山墙;? 《。  ?   4 》 檩条与桁架或山】墙、桁架与墙或柱、!门窗框与墙体等【的连接均应采取可】靠锚固措施 】。 : 7.?1.:。6  在结》构的同一节点或接头!中,有两:种或:。多种不同《的连:接方:式时计算时应只【考虑一种连接传递内!力不:应考虑几种》连接的共《同工作? 《 7.1.7【  杆系结构—中的木构件当—有对称削弱时其净】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构件毛截面面积的!50%;《当有:不对称削弱时其【。净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构件毛截《面面积的6》0% 》 ?7.1.8  圆钢!拉杆和拉力螺栓【的直径应按计—算,确定但不宜小于【12mm圆钢—拉,杆和:拉力螺栓的方形钢垫!板尺:寸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     —1  垫板》面积(m《m2)? 》 A=?N/:fcα  》       【(7.1《.8-?1) —   《  2  垫板厚】度(mm)》 :。 ? 【    式中N【轴心:拉力设计值(—N);?  【        】 ,fcα木材斜纹【承,压强度设《计值(?N/mm2)应根据!轴心拉力N》与,垫板下木构件木纹方!向的夹角按本—标,准第4.3》.3条的规定—确定; 《 , :。    》     》  f钢《。材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7】.,1.9  系—紧螺栓的《。钢垫板?。尺寸:可按构造要求确【定其厚度《不宜小?于0.3倍》螺,栓,直径其?边长不应《小于3.5倍螺栓】直径当为圆》形垫板时其》直径:不应小于《4倍螺栓直径 【 《 7.1.10 】 桁架的圆钢—下弦、三角》形桁:。架跨中竖向钢拉【杆、:受振动荷载影响的】钢拉杆以及》直径等于或大于20!。mm的钢拉杆—和拉:力螺:。。栓应采用双螺—帽 — 7.1.11 】 在房屋或构筑【物,建,成后应按本》标,准附录C对木结构】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于用湿《材,制作的木结构—应加强使用前—和,使用后的第1~【2年内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 7.》1,.12  当采用两!根圆钢共《同受拉时《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宜乘以0.8】5的调整系数—。对圆钢拉《杆,验算:螺纹部分的净截【面受拉其《强度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采:用 【。7.1?.13?  当剪力墙或木】屋盖与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等下:部结构?连接时应将》作用在连接》点的水平力》和上:拔力乘以1》.2倍的放》大系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