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方木原木结构
】
》
7《.1 一》般规定?
,
—。
7.1.1 【 方木?原木结?构可采?用下列结构》类,型
—
《 1 穿斗—。式木结构;
!
》 2 《抬梁式木《结构;
》
】3 井干式木结】构;
—
《。 4 《 木:框架剪力《墙结构;
—
5! 梁柱式》木结构?;
—
?。 :6 ?作为楼盖或》屋,盖在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中组合使!用的混合木结构
】
《
7.1《.2 方木—原木结构构件应【。采用经施《工现场?分级:或工:厂分等分《级的方木、原木制作!亦可采用结》构复合木材和—胶合原木制作—
—7.1.3》 由地震作—用或风荷《载产生的水平力应】由柱、剪力墙、【楼盖和?。屋盖共同承受木【。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基本构造要求】可按本标准》。第9.?1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7,.1.4 方木原!木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木材宜用于结构的受!压或受弯构件;【
【 2《 在受弯》构件的受拉边—不应打孔或开设缺口!;
《
,
—3 : 对于在《干燥过程《中容易翘裂的树【种木材用于》制作桁架时宜—采用钢下弦》;当采用木下—弦对于原木其跨【度不:宜大于15m对于】方木其跨度不—应大于12m且应】采取防止裂缝的【有效措施;
—
》 4 【木,屋盖宜采用外排水采!用内:排水时不应采用木】制天沟;《
— 5 — 应保证木构件特】别是钢?木桁架?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宜在施!工图中提出注—意事项?;
》
》 6 木结构【的钢:材部分应有防锈措】。施
【7.1.《5 在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地《区和:山区风口地段方木】。原木结构的设计应】采取提高建筑物抗风!能力的有效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尽量减小天窗的高】度和跨度;
】
2】 应采用短出【檐或封闭出檐除檐口!的瓦:面应:加压砖或《座灰:外其余部位的瓦面】也,宜加压砖或座灰;
!。
》 ,。 3 山【墙宜采用《硬山:墙;
】 4》 檩条《与桁架或山墙、桁】架,与墙:或柱、门窗》框与墙体《等的连?接均:应采取?。可靠:锚固措施《
7【.1.6 》 在结构的同一【节点或接头中有【。两种或?多种不同的》连接方式时计算时】应只:考,虑一种连接传递【内力不?应考虑几《种连:接的共?同工作
】
7.1.7 】杆,系结构中《的木构件当》有对称削弱时—其净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构件毛截面!面积的50%;【当有不对《称削弱?时其净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构件毛截面!面,积的60%
】
7.1.8】 圆钢拉杆和拉力!螺栓的直径》应按计?。算确定但《不宜:小于12mm圆【钢,拉杆和拉力螺—。栓的:方形:钢,垫板尺寸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
:
,
》1 垫《板,面积(mm》2)
—
A=N/f【cα ? , (】。7.1.8》-1)
! 2 垫】板厚度(mm)
!
,
:
! 式?中N轴心拉力设计值!(N);
!
: ? 》 fc?α木材?斜纹承压强度设计】值(N/m》。。m2)应根据轴【心拉力N与垫板下木!构件木纹方向的【夹,角按本标准》第4.?3.3条的规—定确定;
【
:
: 【 f钢材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
:7.:1.:9 系紧螺栓的】钢,垫,。板尺:寸可按构《造要求确定其厚【度不宜?小于0.3倍螺栓直!径,其边长不应小于3.!5倍螺栓直径当【为圆:形垫板时其直径不】应小:于4倍?。。。螺栓直径
【
7.1.【10: 桁架的》圆钢下弦《、三角形桁》架跨中竖向钢—。拉杆:。、受振动《荷载影响的钢拉【杆以:及,。直径等于或大于20!mm的钢《拉杆和拉力螺栓应采!。用双螺帽
》
》7.1.11 在!房屋或构筑物建成】后应按本标准—附录:C对木结构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于用!。湿材制作《的木结构应》加强使用前》和使用后的第1~】2年内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
《
7.1.1—2 当采》用两根圆钢共—同受拉时《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宜乘以0.》85:的调整系《数对圆?钢拉杆验算螺纹【部分的净截面—受,拉其强度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采用》
》
7.1.13 】 当剪力墙或木屋盖!与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等下部结构—连接时应将作—用在连接点的—水平力和上拔—力乘以1《.2倍的放》大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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