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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方木!原木结构
!
,
7》。.,。。1, 一般规定
】
7.1!。.1 方木—。原木:结构可采用下列【结构类型
】
? 1 —穿斗式?木结构;
【
— 2: 抬梁式木结构;!
:。。
】3 ?。井干式?木结构;
—
》 4 木框】架剪力墙结》构;
! , 5 梁柱【。式木结?构;
?
?
: 6》 作为楼盖或屋】盖在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中组合《使用的混合》木结构
—
7《。.1.2《 :方木原?木结构构件应—采用:经施:工现场分级或工厂分!。等分:级的方木、原木【制,作亦可采《用结构?复合木材和》胶合原木制作
】
7》.1:.3 由》地,震作:用或风?。荷载产生《的水平?力应由柱、剪—力,墙、楼盖和》屋盖共同承受木【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基本构造要求】可按本?标准第9.1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7.:1.:4 方木原木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木《材,宜,用于结构的受压或受!弯构件;《
,
【 2 《 在受弯构件的受】拉边不应打孔或开设!。缺,口;
【
, 3 【对于在干燥过程中】容易翘裂的树种木材!用于制作桁架时【宜采用钢下弦—;当采用木下—弦对于原木》其跨:度不宜?。大于15m对于【方木其跨度不应【大,。于12m且应采取】防止裂缝的有效【措施:;
》
—4 ?木屋盖?宜采:用外:排水采用内排水时】不应采用木制天沟】;
—
5 】应保证木构》件特别是钢木桁【架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宜》在施:工图中提出注意【事项;?
《
6【 木结构》的,钢材部分应有防锈】措,施
:
7.【。1.5 在—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地区和山【区风口地《段方木原木》结构的设《计应采取提高建【筑物抗风能》力的有效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尽【。量减小天《。窗的高度和跨度【。。;,
》
》。2 应采用短出】。檐或封闭出檐除檐】口的瓦面应加压【砖,或座灰外《其,余部位的瓦面—也,宜加压砖或座—灰;:
! 3 山墙—宜采用硬山》墙;
】 , : 4:。 檩条与桁架【或山墙、桁架—与墙或柱《、门窗框与》墙体等的连接均应采!取可靠锚固》措施
—
7.1.6【 在结《构,的同一节点或—接头中有两种或多种!不,。。同的连接方式时计】算时应?只考虑一种连接【传递内力不应—考虑几种连》。接的共同《工作
?
7.【1.:7 杆系》结,构中的木构件当有】对称削弱时》其净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构件毛截面面积!的50%;当有不】对称削弱时其净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构件毛截面面】积的6?0%
《
7》.1.8 圆钢】拉杆:和拉力螺《栓的直径应按—计算确定但不宜【小于12《mm圆钢《拉杆和拉力螺栓【。的方形钢垫板尺寸】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
《 1 ? 垫板面积》(mm2)
—
A=N/!fcα? ? (【7.:1.8-《1)
《
】2 : 垫板厚度》(m:m)
】
! 式中N轴心—拉力:设计值(N);【
?
】 fcα木!材斜纹承《。压强度?设计值(N/—mm2)应根据轴心!拉力:N与垫板下》木构件木纹》方向:的,夹角按本标准第【4.3?.3条的规》定确:定;:
》
》。 —f钢:材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
《7.:1,.9 系紧—螺栓的钢垫板尺【寸可按?构造要求确定—其厚度不宜小于0】.3倍?螺栓直径其边—长不应小《于,3.5倍螺》栓直径当为》圆形垫板时其—直径不?应小于4《倍螺栓直径
【
7.1.1!0, 桁架的圆钢【下弦、三《角,形桁架跨中竖向【钢拉杆、受》振动荷载影响的【钢,拉杆以及直径—等于或大于20【mm的钢拉杆和【拉力螺栓应》采用双螺帽》
—7.1.《11 在房屋或构!筑物建成《后应按本标准附【录C对木结构—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于,用湿材制作的—木结:构应加强《使用前和使用后【的,第,1~2年内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
7.1.12! 当采用两—根圆:钢共同受拉》时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宜乘—以0.85的调整系!数对圆钢拉杆验算螺!纹,部分的净《。。截面:受拉其强度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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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3 当剪力【墙或木屋盖与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等《。下部结?构连接时应将—作用在?连接点的水平力和上!拔,力乘以1.2倍【。的放大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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