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 齿板连接
】
》
6.3.1 !齿板连接适用于【轻型木结构建筑【中规:格材桁?架的节点连接及受拉!杆件的?接长齿板不应用于】传递压力下列条件】不宜:采用齿板《连接
】 , 1《 , 处于腐蚀环—境;
》
— 2 在潮湿的】使,。。用环:境或易产生》冷凝水的部》位使用经阻燃—剂,处理:过的规格材》
—6.3.2 【。齿板应?由镀锌薄钢板制【作镀:锌应在齿板》制造前?进行镀?。锌层重量不应低【于27?5g/m2》钢板可?采用Q235碳素】结构钢?和Q345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齿!板,采,用的钢材性能—应满足?表 6.3》.2的要求对于【进口齿板当》有可靠依据时也可】采用其他《型号:的钢材
—
—
6.3.3】。 :齿板:连接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算《
《
: 1 — 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验算《齿板连接的板齿【承载力?、,齿板受拉承载力、】齿板受剪承载—力,和,剪-拉复《合承载力;
!
? 2 》 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标准组合验算【板齿的?抗滑移承载力
】
?
6.?3,.4 ? 在节点处应按轴心!受,压或轴心受拉—构件进行构件—净截面强《度验算构件净截【面高度hn》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
,
,。
1 【。 在支座端节—点处下弦杆件的净截!面高度hn应为杆】件截:面底:边到齿板上边缘的】尺寸上弦杆件的hn!应,为齿板在杆件截面高!度方向的垂》直距离?(图6.《3.4?a):;
《
,
—。2, 在腹杆节点【和屋脊节点处杆件的!净截面高度》hn应为齿板—在杆件截面高—度方向的《垂直距离(》图,6.3.4》b,、,c)
!
6.3.!5 齿板的板齿承!载力设?计,值Nr?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Nr:=nrk《hA 【 】 (6.《。3.5-《1,)
—
kh=0.85-!0.05(》。12tanα-2】。。.,0) ? , (【6.3.5-—2)
【
《。 式中Nr板齿【承载力设计值—(N)?;
》
!。。 nr板—齿强度设计值(【N/mm2)按本标!。准附录M《的规定取值》;
【 【 : A齿板《表,面净面积(mm2)!是指用齿板覆盖的】构件:面积减去相应—端距a及边距e内的!。面积(图6.3.】5):端距a应平行于木纹!。量测并?不,大于12《mm或1《/2齿长的较大者】边距e应《。垂直:于,木纹量测《并取6m《。m或1/4》齿长:的较大者;
【。
】 —kh桁架《端节点弯《矩影响系数》应符合0.65≤k!h≤0?.85的《规定;
【
》 【。α桁架端节点处【上、:下弦间的夹角(【°)
【。。
?
6.—3.6 《 齿板受拉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
《。Tr=ktrbt ! 【 (6.3.6)!
?。
式中!Tr齿板受拉承载】力设:计值:(N);
【
》 《 《bt垂直于拉力【。方向的齿板截—面计算?宽度(mm)—。应按本标准》第6.3.7条的规!定取值;
【
【 tr板!抗拉强度《设计值(N/mm】。)按本标准附—录,M的规定取值;
!
?
【。 k受拉弦】杆对接时《齿板抗拉强度—调整系数应按本标】准,第6.3.7条【的,规定取值
】
6.3.7 !受拉弦杆对》接时齿板计算宽度b!t和抗拉强》度调整系数k—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
】 1 《当齿板宽度小于或等!于弦杆?截面高度《h时齿板的计—算宽度bt可取齿板!宽,度,。齿板抗拉强度调整系!数应取k=1.0】
:
】2, , 当:齿板宽?度大于弦杆截面【高度h?时齿板的计》算宽度?bt可?取bt=h+xx】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对接处无填块时x应!取齿:板凸出弦杆部分【的宽度但《不应大于13mm】;
】 , : , 2)对—接处有填块时x应取!齿,板,凸出弦杆部分—的宽:度但不应大于—89mm
】
: 《3 : 当齿板宽度—大于弦杆截面高度】h时:抗拉强度调》整系数k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
, , 》 1)对接处【齿板:凸出:弦杆部分无填块时应!取k:=1.0;》。
?
— 2)对接!处齿板凸出弦杆部分!有填块且齿》板凸出部《分的宽度小于—等,于25mm时应取k!。=1.0;
【。
】 《3)对接处齿—。。板凸出弦杆部分有填!块且:齿板凸出部分—的宽度大于》25mm《时k应按下式—计,。算
》
k=《k1+?βk2 ! ? (6?.3.?7):
:
,
— 式中β=x/【h;k1、k2为计!算系数应按表6【。.,3,.7的规《定取值
《
?
,
:。。 : ,4 对接处采用的!。填块截面宽度应与弦!杆相同在《桁架节点处进行弦】杆对接时该节点处的!腹杆可视为填块【
!。。
:
,注当h值为表—中数值之间时可【采用插入《法求出k1、k【2值
—
:。6.3?.,8 : ,齿板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
Vr=υ!rb:v ? : (6.3【.,8)
?
:
? 式中V【r齿板?受剪承载力设—计值(N);
!
! bv—。行于剪力方向的齿】板受剪截面宽度(m!m);
【
— υr】齿板抗?剪强度设计》值(N/mm)【。应按本标准附录M】。的规定取值
【
6.3.】9 当《。齿板承受剪-拉【复合力时(图6.】3.9)齿板剪-拉!。复合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
《 , 式中《Cr齿板剪-拉复合!承载力设计值(N)!;
《
? , 》 , Cr1—沿l1方向》齿板剪?-拉复合强》度设计值(N/mm!);
》
— — C:r2沿l2方向齿】板,剪-拉复合》强度设?计值(N/mm)】;
【 》 l1所】。考虑的杆件沿l1方!向的被齿板覆盖的】长度(?mm);
】
《 ? , l2所【考虑的杆件沿l2】方向的被齿板—覆盖的长度(m【m);
—
》 】V,r1沿l1方向【齿板抗剪强度设计】值(N/《mm);《
:
! 《 ,。Vr2沿l2方【向齿板抗剪》强度设?计值(N/mm)】;
【 — : Tr《1沿l1方》向齿板?抗拉:强度设计值(N【/mm);
【
【。 Tr!2沿l?2方:向齿板抗拉强度【设计值(N/mm)!;
】 》 ? θ:杆件轴线《间夹角(°)—
6.3!.1:。0 板齿》。抗滑移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
,
Ns=nsA ! !(6.?3.10)
!
: 《式中:。N,s板齿抗滑移—承载力?(N);
!
, 《 《 ns板齿抗滑移!强度设计值(N【/mm2)应按【本,标,准,附录:。M的规定《取,值;
—
! ?。A齿板?表面净截面(m【。m2)
《
》6,。。.3:.11 《 弦杆对接》处当需考虑》齿板的受《弯承:载力时齿板受—。弯承载力设计—值Mr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 ?对接节点处的弯【矩Mf和拉》力,Tf应满足下列公式!的规定
【
Mr≥Mf 】 】 (6.3】.11-4》)
《
tr·ωb】。≥Tf 】 (6.!3.1?1-5)《
— ? 式中M《r齿板受弯承载力设!计值(N《·m:m);
—
》 — tr齿板抗拉强!度设计值《(N/?mm);
》
】 : ωb齿】板截面计《算的有效宽度(mm!);
! 《 ? bt齿》板计算宽《度,(,mm)应《按本标准第6.3】。.7条的规定—确定;
《
《
【 k齿板【抗,拉,强度调整《系,数应按本标》准第6.3.7条】的规定确定》;
! 》 : y弦杆中心线【与木/钢《组合中心轴》线的距?离(mm)可为【正数:。或负数;当》y在齿板之外时弯】矩公式(6.3.1!1-1)失效不能】采,。用;
! ? b、】。h分别为《弦杆截面宽度—、高度(mm);
!
,
》 【 Tf对接—节点处?的拉力设计值—(N)对接节点【处受压时取0—;
!。 《 M》f对接节点处的【弯矩:设计值(N·—mm);
—
》 , , 【fc规格材》顺纹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
【
6.3.12 】。 ,齿板连接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齿】。板应:成对的对称设—。置,于构件连接节点【的两侧;
!
2 采!。用齿板连《接的构件《厚度不应小于—齿嵌入构件深度的】两倍;
》
:
? 3 在【与桁:架弦杆平行及—垂直方?向齿板与弦杆的最小!连接:尺寸在腹杆轴线方】向齿板?与腹:。杆的最小连接尺寸均!应符合表6.3【.12?的规定;
》
:
4】 , 弦:杆对接?所用:齿,板,宽度不应小》于弦杆相应宽度的6!5%
—
,
,
:
,
?6.3.13 【 ,受压弦杆对》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对接各杆!件的齿板板齿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该杆轴向压力设】。计值的65%;【
,
— 2 》 对:竖切受压节》点(图6《.3.13》)对:。接,各杆的齿板》板齿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垂直于受压弦—杆对接面的荷载【分,量设计值的》6,5%与平行于受压】弦杆对?接面的荷载分量设】计值:之矢量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