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齿板连接《
】6,.3.1《 齿板连接—适用于轻型》木结构建筑中—规格材桁架的—节点:连接及受《拉杆件的接长齿板不!应,用于传递《压力:下列条件《不,宜采:用齿板连接
】
《 ?1 处于》腐蚀环境《;
—
《 2: 在?潮湿的使用》环,境或易产《生冷凝水的》部位使用经阻燃剂】处理过的规格—材
6】.3.2 齿【板应由?镀锌薄钢板制作【。镀锌应在齿板制【造,。前进行镀锌层—重量不应低于275!g/:m2:钢板可采用Q23】5碳素结《构,钢和Q34》5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齿板?采用的?钢材性能应》满足表 6.3【.2的要《求对于进口齿板【。当,有可靠依据时—也可:采用:。其他型号的》钢材:
【
》6.:3.3? 齿板连接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算
【 , 1 》 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验算齿》板,连接的板《齿承载力、齿—板受拉承载力、【齿板:。受,。剪,承载:力和剪-拉复合承载!力;
《。
:
》 2 ? 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标准】组合验算板齿的抗滑!移,承载力
【
6.3》.4 在节—点处应按轴》。心受压或《轴心受拉构件—进行:构件:净截面强度验算构】件净截面高度hn】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
!1 在支座端【。节点处下《弦杆件的净截面高度!。hn应?为,杆件截面底》边到齿?板上边?缘的尺寸上弦杆件的!hn应为齿板—在杆件截面高—度,方向的垂直距离【。(图6.3.4a】);
《
— 2 在腹杆】节点和屋脊》节点处杆件的净截】。面高度hn应—为齿板在杆件截面】高度方?向的垂直距离(图6!.3.4b、c)】
?
?
—6.3.5 【齿板的板齿承载力】设计值?Nr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Nr=】nrkhA ! 】 (6.》。3.5?-1:),
k【。。h=0.《85-0.05(】12tanα-2.!0) 【。 : (6?.3.5-2)
!
式!中Nr板齿承载力】设,计值(N);—
?
? , !nr板齿强度—设计:值(N/mm2)】按本:标准附?录M的?规定取值;
!。
》 A】齿板表?面净面积(》mm2)《是指用齿板覆盖的】构件面积减》去,相应端?距a及边距e内的】面积(?图6.3.》5)端距《a应平行于木纹量测!并不大于12—mm或1/》2齿长的较大者边距!e应垂直于木纹量测!并取6?mm:或1/4齿长的【较大:者;
《
,
】 《 kh桁架》端节点弯矩影响系数!应符合0.65≤k!h≤0.85的【规定;
【
,
】 α桁架端节点!处上:、下:弦间的夹角(°)
!
】
6《.,3.:。6 ?齿板受拉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T【r=ktr》bt: : 《。 (6.【3.:6):
?
,
—。式中:Tr齿板受拉—承,载力设计值》(,N):;
—
《 【bt垂直《于拉力方向的—齿,板截面计《算,宽度(mm)应按本!标准第6.3—.7条的规定取值;!
! , , tr板抗!拉强度设计值(N】/mm)《按本标准附录—M的规定《取值;?。
,
— !k受拉弦杆对接时】齿板抗拉强度调【整,系数应按《本标准第6.3.7!条的规定取值—
6.】3.7 受拉【弦杆对接《时齿板计算宽度【bt和抗拉强度调整!。。。系数k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
1【 当齿板宽—度小于?或等于弦《。杆截面高度》。h时齿?板,的计算宽度》。bt可取齿板宽【度,齿板抗拉强》度调整系数应取【k=1.0
【
— 2 当齿板】。宽度大于弦杆截面高!度h:时齿板?的计算宽度bt【可取:bt=h+》xx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对?接处无?填块:时x应?。取齿板凸出弦—杆部分?的宽度但不应大【于13mm;—
?
》 《 2?)对接处有填—块时x应取齿—板凸出弦杆》部分的宽《度但不?应大:于89m《m
【。。 3 — 当齿板《宽度大于弦杆截面】。高度h时抗拉强度调!整系数k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
【 》1)对接处齿板【凸出弦杆《部分无填块时应取k!=1:.0;
【
,
:。 《 2)》对接处齿板凸—出弦杆部分有填块】且齿板凸《出部分的宽》度小于等于25m】m时应取k=1.】0;
】 》 3)》对接处齿板凸出弦杆!部分:有填:块且:齿板凸出部分—的宽度大于25mm!时,k应按下式》计算
《
,
?k,=k1+βk2 ! — (6.3.7】)
! , 式中β=x—/,h;k1、》。k2:为计算系数应按【表6.3.7—的规定取《值
! 4 对—接处采?用的填块截》。面宽度应与弦杆【相同在桁《架节点处进行—弦杆对接时该节点处!的腹杆可视为填块】
:
《
:
?
注:当h值为表》中数值之间时—可采用插入法求【出k1、k2值
!
,
?6.3.8 【齿,板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
:Vr=υrb—v (!6.3.《8)
【
》式中Vr齿板—受剪承载力设计【值(N);
—
:
】。 ? bv《行于剪力方向的齿】板受剪截面》宽度(mm);
!
】 》 υr齿《板抗剪强度设计值】(N:/mm)应按本标】。准附录M《的规定取《值
【6.3.9》 , ,当齿板承受》剪-拉复合力时【(图6.3.9)齿!板剪:-拉复合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
【
【式中Cr《齿板剪-拉复—。合承载力设计值【(N);
—
?
《 : Cr1】沿l1方向齿板【剪-:拉,复,合强度设计值(N】/mm);
!
【 Cr2】沿l2方向齿板剪-!拉复:合强度设计值(【。N/mm);—
《
【。 , , l1所考虑的!。杆件沿l1方向【的被齿板《覆盖的长度(—mm);
【
【 《 l2所考—虑的杆件沿l2方】向的被?齿板覆盖的长度(】m,m):;
?
:
《 : —Vr1沿l1方【向齿板抗《剪强度设计》值,(N/mm);
】
》 !。 Vr2沿l—2方向齿板抗剪强】度,设计:值(N/mm—);
《
:
》 :。 : Tr1—沿l1?方向齿板《抗拉强度《设计值?(N/mm);
】
》 , , 《 Tr2【沿l2?。方向齿板抗》拉强度设《计值(?N/mm);—
?
】 θ杆件轴!线间夹角(°)
!
6.3【.10 板齿【。抗滑移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
Ns=【nsA? 】 (6.3.【。1,0,)
》
? ?式中Ns板齿抗滑移!承载:力(:N);?
《
】 n》s板齿抗滑移强度设!计值(N《。/mm2)应按【本,标,准附录M的》规定:取值;?
,
?
】 A》齿板表面《净截面(mm2)】
6.】3.:11 弦杆对【接处当需考虑齿【板的:受弯承载力时齿【板受弯承载力设【计,值Mr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对!接节点处的弯矩【。Mf和拉力T—f应满足下》列公式的规》定
Mr!≥M:。f, 《 】 (6.3》.1:1-:4)
《
tr·【。ωb≥Tf 【 — (6.3【.11-5)
!
,
《 式中Mr齿板受!弯承载力设》计值(N·m—m);
》
】 , : , tr齿板抗【。拉,强度设计值(N/】m,m);
【
》 ω】b齿板截面计算的有!效宽度?(mm?);
—
《 《 : bt《齿板计算宽度(mm!)应:。按,本,标准:第6.?。3.7条的规—定确定;
》
— !k齿板抗拉强度调】整系数应《按本标准《第6.3.7条的规!定确定;
!
: , 《。 《y弦:。杆中心线《与木/钢组合中心轴!线的距离(mm【)可为正《数或负数;》当y在齿《。板之外时弯》矩公式?(6:.3.11》-1)失效》不,。。能采用;
》
【。 : 》。 b、h分别—为弦杆截面宽度、高!度(mm)》;
! 《 Tf对【接,节点:处的拉力设计值【(N)对《接节点处受》。压时取0;
!
【 , M》f对接节点处的弯】矩设计值《(N:·mm);》。
— — fc规格】材顺纹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
】6,.3.12 — 齿板连接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齿板应成对!的对称设置于构件】。连接:节点的两侧》;,
— 2 采】用齿:板连接的构》件厚度不应小于【齿嵌入构件深度的两!倍;
》
,
? 3 在与桁!架弦杆平行及垂直方!向齿板与弦杆的最】小连接尺寸在—。。腹杆轴线方向齿板与!腹杆的最小连接尺寸!均应符?合表6.3.—。12的规定;—
!。 4 弦杆—。对接所用《齿板宽?度不应?。小于弦杆相应宽度】的,65%?
?
:
》
6.3.—13 受压弦杆】。对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对接》各杆件的《齿,板板齿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该】杆轴向?压力:设计值的65—。%;
】 2 — 对竖切受》压节点(《图6.3《.13)对接—各杆的齿板板齿【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垂直?于受压弦杆对—接,面,的荷载分《量设计值的65%】与平行于受压—弦杆对接面》的荷载?分量设计《值之矢?量,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