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方】木原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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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 一般规《定
《
7.1】.1 方木原木】。结构可采用下列结】构类型
【
? 1 穿【斗式木?结构;
! 2 抬】梁式木结构;—
【 3 —井干式木结构;
】
【 4? 木?框架剪力墙结构;
!
:
? 5》 梁柱式木结构;!
《
6【 作为楼盖或屋盖!在,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中组合使用的混合!木,结构
?
,
7.1.2! 方木原木结构构!件应采用经》。施工现场分》级或工厂分等分【级的方木、》原木:制作:亦可采用《结,构复合木材和胶合】原木制作
】
7.1.—3 由地震作用或!风荷载产生的水【平力应?由柱、剪力墙、【楼盖和屋盖共同【。。承受木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基本构造要求!可按本标《准第:9.1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
?
7.1《。.4 方木—原木: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木材宜用于结构】的受:压或受弯构件;【。
:
《 : 2 在受弯构!件,的受拉边不》应打孔?或开设缺口;—
》
, 《3 ?对,于,。。在干燥过程中容【易翘裂的树种—木,材用于制《作桁架时宜采用钢下!弦;当采用木下弦】对于原木《其跨度不宜》大于15m对—于方:木其跨度不应大于1!。2m且应采》。取防止裂缝的有效措!施;
《
:。
》 4 《木屋:盖宜采?用外排水采用内【。排水时不应采用【木制天沟;
【
5! 应保证木构件特!别,是钢木桁架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宜】在,施工图中提》出注:意,事项;?
,
《。
6— 木?结构的钢材部分应】有防锈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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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在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地区和山区】风口地?段方木原木结构的】。设计应采取提—高,建筑物抗风能力的】有效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尽,量减小天《窗的高度和》跨度;
【
? 2 应采用!短出檐或封闭出檐】。除檐口的《瓦面应加压》。砖或座灰外其余部】位的瓦面《也宜加压《砖或座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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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山,墙宜采用硬山墙【;
?
4! 檩?条与:桁,架或山?。墙、桁架与墙—。或柱、门窗》框与墙体等》的连接?均应采取可》。靠,。锚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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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在《结构的同一节—点,或接:头中有两种》。或多种?不同:的连接方式时计算时!应只考虑一种—连接:传递内力不》应考虑?几种连接的共—同,。工作
《
《7.1.7 杆】系结:构中的?木构件?当有:对称削?弱时其净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构件毛截面面积的5!0%:;当有不对》称削弱时其净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构件毛截面面积的!60%
—
:
7.1《.8 圆》钢,拉杆和拉《力螺:栓的直径应按计算】确定但不宜小于1】2mm?圆钢拉杆《和拉力螺《栓的方形钢》垫板:尺寸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
—1 垫板面积【(m:m2)
《
《
,A=N?/fcα 】 《。 ,(,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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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垫板厚》度(mm)
【
?
—
《 式中?N轴心拉力设计值(!N);
》
?
《 fc!α木材斜纹承压强】度设计值(N/mm!2)应?根据:。轴,心拉力N与垫板下木!构,件木纹方向》的,夹角按本标》准,第,4,.3.3条的规【定确定;
—
《 , 【。 :。f钢材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
《7.1.《。9 ?系紧螺栓的钢垫【板尺寸可按构造【要,求确定其厚度不宜小!于,0.3倍螺》栓直径其边长不应小!于,3.5倍螺栓直【。。径当为圆形垫板时】其直径不应小于4倍!螺栓直径
【
7.1.【。10 桁架—的圆:钢下弦、三》角形桁架跨中竖【向钢拉杆、受—振动荷载影》响的钢?拉杆以及直径—等于或大《于20mm的钢【拉杆和拉力螺栓【应采用?双螺帽?
7.】1.11 —在房屋或构筑—物建成后应按本标】准附录C对木结构】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于用湿?材制作?的,。木结构应加》强使用前和使用【后的第1~》2年内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
:
7:.1.?12 当采用两】根圆钢共同受拉时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宜】乘以:0.85的调整系】数对圆?钢拉杆验算螺—纹部:分的净?截面受拉《其强度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采用
7!.1.1《3 ?当剪力墙或木屋盖与!。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等下—部结构连《接时:。应将作用在连接点的!。水平力和上拔力乘】以1.?2倍的放大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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