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方】木原木结构
【
—
7.1 【一般:规,定
】
7.1.1— 方木原》木结:构可采用《下列结构类型
【
》 1》 穿?。斗式:木结构;《
,
】 2: , 抬梁?式,木结:构;
—
3 !井,干式木结构;
【
!4 木框》架剪力墙结》构;
】 5 — 梁柱式木结构;】
:
?
6 作!为楼:盖或屋?。盖在:。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中:组合使用的》混合:木结构
—。
7.1.2 ! 方木原木结构【构件应采用经施【工现场分级或工厂分!等分级的方木—、原木制作亦—可采用结《构复合木《材和胶合原》木制作
》
,
7.1—.3 由地震作】用或风荷载产—生的水平力应—由柱、剪力墙、楼】盖和屋盖共同承受】木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基本构造要—。求可按本标准—第9:.1: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7.】。1,.4 方》木原木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木材宜用于结【。构的受压或受弯【构件;
【
2 !在受弯构件的受拉边!不应:打孔或开设缺口;】
! 3 《对于在干燥过—程,中容易?翘裂的?树种木材《用,于制作桁架时宜【采用钢?下弦;当采用—木下弦对于》原木其跨度》不宜大?于15m对于—方木其跨度》不应大于12m且应!采,取防止裂缝的—有效措施;》
! 4 木屋盖宜采!用外排水采》用内排水《时不应采《。用,木制天沟;》
】 , 5 应保证木构!件特别是钢木桁架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宜在施】工图中提出》注意事项;
—
《
6— 木结构的—钢材部?分应有防锈措—施
》
7.1》.5:。 在?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地区和山区】风口地段方木原【木结:构的设计应采取【提高建筑物抗风能力!的有效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尽量?减小:天窗的高度和跨度】;
?
— 2 《 应采用短出檐【。或封:闭出檐除檐口—的瓦面应加压砖【。或座灰?外其余部位的瓦【。面也宜加压砖或座】灰;
》
? 3 山墙!宜采用硬山墙;
!
,。
【4, 檩条与》桁架:或,山墙、桁架与—墙或柱、门窗—框与:墙体等的连接均应】采取可靠锚固措施
!
:
7.1.6】 , 在结构《的同一节点或接【头中有两种或多种不!。同,的连接方式时计【算,时应只考虑一种【连接传递内力不【应考虑几种连—接,的共同工《。作
:
7.1】.7 ? 杆系结构》中的木构件当有对称!削弱时?其净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构件》毛截面面积的—50%;当有不【对称削?弱时:。其净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构】件毛截面面积的6】0%
【
7.1《.8 圆》钢拉杆和拉力—。螺栓的直径应—按计算?确定但不宜小于1】2,mm圆钢拉杆和拉力!螺栓:的方形钢垫板尺寸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
【 ,1 ?垫板面积(mm2】)
A】=N:。/fcα ! ? (7.1.8-】1)
!。 , 2 垫—板厚度(mm)
!
【
【式中N轴心拉力【设计值(N);
!
【 《。 fc》α木材斜纹承—压强度设计值(【N/mm2)应【根据:轴,心拉:力N与垫板下—。木构件木纹》方,向的夹?角按本标准》第,4.3.3条的【规定确定;》
,
》 】 f钢材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
7《.1.9 —系紧螺栓的钢垫板】尺寸可按《构,造要求确定》。其厚度不宜小于【0.3倍螺栓直径其!边长不应小于3【.5倍螺栓》直径当为圆形垫【。板,时其直径不应小于4!倍螺栓直径
】
7.1.【10 桁架—的圆钢下弦、三角】形桁架?跨中竖向钢拉杆、受!振动荷载影响的钢】。拉杆以及直径等于】。或大:于20mm》的钢拉?杆和拉力螺栓应采用!双螺帽
—
7.1.11! 在房屋或构筑】物建成后应按本标准!附录C对木结构【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于用:湿材制作的木结构】应加强使《用前和使用》后的第1《~2年?内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
7》.1.12 当采!用两根圆钢》。共同受拉时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宜乘!。以0.8《5的调整系数对圆】钢拉:。杆验算螺纹部—分的净截面受—。拉其强?度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采用
【
?7.1.13 【 当剪力墙或木【屋盖与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等?下部结构连接—时应将作用在连接】点的:水平:力和上拔力乘以1.!2倍的放大》系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