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方《木原木结构
】
,
,
:
7.1— 一?般,规,。定
》。
7.1.】1 方木原—木结构可采用下【。列结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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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穿斗—。式木结构;
】。
2】 抬梁式》木结构;
—
】3 : 井干式木结构【;
》
: 4》 木框《架剪力墙《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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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梁柱?。式木结构;》
:
,
《 6 作为楼!盖或屋盖《在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中《组合使用的混合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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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方木原木【结构构?件,应采用经《。施工现场分级或【工厂:分等分级的方木、】原木:。制作亦可采用结【构复:合木:材和胶?合原木制作》
—7.:1.3 由地【震作:用或风荷载产—生的水平《力应由柱、剪力墙、!楼盖和?。屋盖共?同承:受木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基本构》造要求可按本标【准第9.1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
7—.1.4 —方,。木原木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木《材,宜,。用于结构的》受压或受弯构—件;
【
2— 在受《弯构件的受拉边不应!打孔或开设缺—口;
?
】 3 对于在干燥!。。过程中容易翘裂的】树种木材用于制作】桁架时宜采用—。钢下弦?;当采用木下—弦对于原木其—。跨度不宜大》于15m对于—方木其跨《度不应大于1—2m且应采取防【止裂缝的《有效措施;
】
?。。 4 木】屋盖宜采用外排水采!用内:排,水时不?应采用木制天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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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应保证木构—件特别?是钢木桁架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宜在《施工图中《提出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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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木结构的》钢,材部分应有》防锈措施
】
:7,.1.5 在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地!。区和山?区风:口地段方木原木【。结,构的设计应采取【提高建筑物抗—风能力的有》效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应尽量减小天窗【的高:度和跨度;
—
?
2 !应采用?短出檐或封闭—出檐除檐口的瓦面】应加压砖或座—灰,外其余?部,位的瓦面也宜—加压砖或《座灰;
—
3 ! 山墙?宜采用硬山墙;
】
,
:。
,。
4 【 檩条与桁架—或山墙、桁架与【墙或柱、门窗框与墙!体等的连接均应【采取:可靠锚?固措施
!。7.1.6 【在结构?。。的同一节《点或接头中》有两种或多种不同的!连接方式时计—算时应只考虑—一种连接《传,递内力不应考虑几种!连接的共同工作【
—。。7.:1,.7 杆系结【构中的木构件当有】对称:削,弱,时其净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构件毛截】面面积的50—%;:当有不对《称削弱时其净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构—件毛截?面,面积的?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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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圆钢《拉杆和拉力螺栓的】直径应按计算确定】但不宜小于》12mm圆》钢拉杆和拉》。力,螺栓的方形钢垫板尺!。寸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 1》。 垫板面》。积(mm2)
【
》A=:N/fc《α 】 (7.1—.8-1)
】
【2, 垫板厚度(【mm)
】
】 式中N轴心】拉力设计《值(:N);
【
【 f—cα木材斜纹承【压强度设计值(N】/mm2)应根据轴!心拉力N与垫板【下木构件木》纹方向的夹》角按本标准》。第4.3.3条的】规定确定;
—
《
》 ? f钢》材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
7.1.9 系!紧螺栓的钢垫板尺】寸可按构造要求【确定其厚度不宜【小于0.3倍螺栓直!径,其边长?不应小于3.5倍】螺栓直径当为—圆形:垫板:时其直径不》应小于4倍螺栓【直径
7!.,1.10 桁架的!圆钢下?弦、三角形桁—。架跨中竖向钢拉杆、!。受振动荷载影—响的钢拉杆以及直径!等于或大于20m】m的钢拉杆和拉【力螺:栓应采?用双螺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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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1 【在房屋或构筑物建】成后应按《本标准附录C对木】结构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于用湿材制作的!木结构应加强使用前!和使用后的第1~2!年内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
7.1【.12 当采用两!根圆钢?共同受拉时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宜乘以0.8!5的调整《系数对圆《钢拉杆验《算,。螺纹部分的净截面受!拉其强度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采用
!。
7.1【.13 当剪【力墙或木屋盖与【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等下部—结构连?接,时应将?。作用在?连接点的水平力【和,上拔力乘以》1.:2倍的放大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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