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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 !。。 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是指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广场、【铁路、桥梁》。、架空杆线、—市政管线地下工【程,、水利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建设工程 —     城市主!干道两侧现有—建筑物改造和—外部装修以及重要】的,城市雕塑、广告【设施:等视同建设工程【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应当向城市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和《批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 单位建设工程【审批程序《是     !(一)建设申—请建设单位向—当,地城:市规划部门提出【工程建设《申请时应提交—1、批?准,的计划投《资文件?。;2.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申请!。书;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有关!证件;?4、建?设,工程位置总平面图】及,有关图纸  !   (《二)建设申》请的审查城市规划部!门受:理建设申请后应当】对建设?申,请,进行下列审查—1、确定申请—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的布局和发展—。要求有关技术指标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定;2【、建设工程》。涉及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进行:综合:协调;3、在现有建!成区内?插建工程的要—保护其四邻》的正:当权益. 【  :  : (三)《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在?对建设申《请审:查,后城市规划部—门应根据城市规划的!规定对?建设:工程提出《具体的规划》设,计要求 》     (四】)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城市规划《部门对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后建【设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  :  (五)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城市【规划:部,门提:交施工图一式两份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同》意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特此!证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第三十—八条 个人建—设,住宅的审批程序【 ?  :  : ,(一)?。建设申请个人—申请建?设住宅时应向城市】规划部门提交 】     —   1《、城市居《民经城市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签署意!见的书?面建设申请书农民建!。房,持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的:建设申请书》;    】    2》、本:市(镇)户籍—证,件,; 》       【3,、土地?使用有关证件; !       】。 4、原有》房屋产权《证件;  】      5、】私人建?房,资格审查《证,明 》 , ,  (?二)建设申请的【审查城市规划部【门受理个人建—。设申请后《要审查申请的住【宅,。建设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在现—有住宅区插建住【房时要保护相关【。四邻的正当权益【同时对?住宅:的图:纸,设计:提出要?求 》  :  (?三):申请建设的个人向城!市规划部门提交新】建住宅?图纸一?式两份?。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查同?意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四)个人建设—楼房或生产、经营】性质的建设工程按】单位建设《工,。程审批?的程:序和标准审批— 第三《十九条?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施工!前;:应当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放线由城市【。规划部门《的专:门,人员:。。或城市?规划勘?测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批准的—开工报告《及施:工图进行施工放线】放,线后方可破》土动工  】 ,  建设工程—与动迁安《置有关的《应经动迁管理部门的!。动迁安置验》收,签,证方可放线开工 !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放线开工后建筑高度!。按城市统一》规,定的高程坐》标系统达到±0【.,。00时应当经城市规!。划部门现场验线核】查无误?。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四十:一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才能进【行建设 —   ?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城市》规,划部:门有权对《建设单?位,。和,个人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城市》规划部门申》报经按?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验收【合格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加盖建设工程城市】。规划验收专用章后】方,可进行?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没有加盖建!设工程城市规划【验,收专用?章的房产《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和个人所建!楼房、生产》经营用房竣》工后应当《整理施工《记录编制竣工图【并在竣工《综合:验收之后《。6,个月内将竣工—图等全部文件—和资料报送城建档】案馆存档《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个月内未开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批准?证件自行失效—。 :。第四十五条 —在,城市、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城:。市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临时【。工程使用期》限为1年期》满后必须自行拆除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必》须重新履行报批手续! : ,     》施工暂设工程必须在!竣工验收前拆除 】 ,     临【时建设?工程在使用》期限内?国家建设需》要拆除?时必:。。须按要求无偿自行拆!除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转让、买卖临时建】筑物或改变其使【用性质? , 第四十六条— ,没有取得房地—产开发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不能从事—。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城市规划部门不】能为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十七条 》城市市政公共—设施:工程建设应》当遵:循局部服从》。整体:临时服从永久可【。弯管线服从》不可弯管线压力管道!服从重力管》道后批建管线服从】先批建管线的原则】。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压?占管线或在高压【供电走廊内》从,事建设活动 【第四十八条 城市】道路:两侧的?新建筑物必须退【出道路红《。线主干道两》侧建筑外缘距道【路红线?不得:。。小于6米次干—道,。不得小于4米—其它居住区》级以上的道路两侧】建筑物与道路红线的!间距不得小》于2米 第四十九!条 新的工程建【设应与临近》原有生?活居住建筑保持【合理的建筑间距确】定建筑间《距的基本依据—是生活居住建筑的】日照时数 】    《。黑河市生《活居住建筑》的日照标准是;【生活居住建筑中主朝!向,的主:要生活房间在农历】大寒日的日照—时间应超《过3小时旧区改造】时可酌情降》低但不?能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  】   低《于上述?日照标准的生活【居住建筑视为—被遮光遮光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给子》被遮光建筑》产权所有者一次【。性这光补偿 【。。    》 各市、镇城—市规划区的具体建】筑间距和遮光补偿标!准由各城《市规划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制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