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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制定 ! ,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 》 第十条 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  《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环境质量要求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布【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以及城市地上【、,地下的空间结构布】局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其实施的》步骤和措施 !。 ,   城市详—细规划应当》包括规划地段—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建筑密】度高度和《居民:区月照间距等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城市?详细规划根据开发】建设的具体要求可分!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 , ,城市总?体规划的远景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中】。期规划?期限为1《0年近期规划一【般为5年《 :第十一条 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开发区【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市县(》。市):。规,划部门协《助领人展政府编制】 第十二》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区》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第十三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进行多方案的!比较论证 》 第十四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注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根?据,需要划定学》校、文化体》育场地?加强:城市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自】然景观和有历史纪】念意义?地方特色《的建筑?物、街(区) 】。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符合城市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泥石流和治安、!交通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等要求 第!。十五条 编制—城市规划《必须堪查测》量,及水文、《气,象、防震等》必要:的,基础资?料编制城市规划时】有关:部门应向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编制规划所!需资料并会同城【市规划?部门:共同编制各》。项,专业规划 》 ,第十六条 城市【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 ,     市和所】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开发区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开发区总体规划【批准后应报送—国务院?城市规划部门—备案市所辖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所辖各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市规划区】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区详《细规划、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局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     》市、县(市)—人民政府在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请批《准城市总体》规划前应当》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因: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城市:开发使规划总体布】局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做出修】改规划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经上级城市规划】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并向审—批机关提出技术鉴】定,报告 ?。 第: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一些?用地的功能或道路宽!度,、走向以及》对,。近期建设规划的内】容和:开发程序等进行【局部调整时应事先】。征求原批准机—关意见并《。将调整意见用书面材!料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各—单位自有建设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应接受】当地城市规划部门】的指导?各单:位自有建设区的详细!规划由?当地城市规划部【门审批 《 ,第二十条 经—批,准的城市《规,划文件?副本应当由编—。制,单位负责进交城【市建设档案馆—存,档 第二十一【条 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公布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第二【十二条 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组,。织实施不能因领导成!员变动而随》意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