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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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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科学:合理:的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照: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的县、市《、,镇,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以及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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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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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主要!职责是
【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城市规划的【行,政措施和城市规划事!业发展规划
【 》 (三)承办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 (四)【审批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五】)负责城市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督和》协调依法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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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勘测、城》市建设档案、城市】雕塑、?。城市规划的科学研究!、技术进步和人才】开发
【 (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建设用地】适建范围、建—筑、密度、高—度,。、,日照间距、容积率等!技术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确定—的机场、风景名胜】。旅游区?、水源保护》区、重要交通设施】和其它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当地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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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活动是指
—。。。 》 (一)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构筑物
— ? (二《)城市?。道路、过境公路、】铁路、?机场、港口、—桥涵、?地,下通路、《广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建》设
? (三】)城市供水、供气】。、供电管道》及城:市水:源地:设施:、排水管道及污水】。。处,理设施、电力输送】线路及供电设施、广!。。播电:视线路、微波—。。通道:、通讯线《路及附属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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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城市河湖水》系,整治、水利》工程、防洪工程、水!文,标志建设
】 , (五)城【市,抗震:、防震、消》防,、,。人防:、公共?园林绿地《、雕塑?工程:建设
】 (六)集贸市场!、商服网《点、测量标志—、交:通设施、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 (七)各》。种临时建《设
】 (八)其》他与城市《规划管理有关的【建设
第六条【 ,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 (:。一,)县(市)计划【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规划管理核】发规划批件
! (》二):市,计划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市?规划局负责管理如选!址在所?辖,县(市)的》在核发规划批—件前应征得建设【项目所?。在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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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省计划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城市规划部】门核发?规划批件
— (四】)中:直各部门、》公司审?批的: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规划批件《负责规划管》。理
? 》 (五)《。国家审批的大中【型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规划批《件,。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市规划局可以—。授权县(市)城市规!划部门对《上,一级管理的建—设项目进《行,规划管理《核发:相应的规划批件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城市规划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持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城:市规划检查证或市、!县(市)人民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检!查,证上岗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和建设活动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检查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保【密制度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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