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43-2013 建标库

3.3  边坡工程加固设计

3.3.3  边坡工程的危及对象、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等发生变化,使用条件和环境发生改变,例如边坡的高度减低或增高,边坡坡顶和坡脚邻近增加或取消重要建筑物等后,边坡加固工程的安全等级应根据情况作相应的调高或调低。

3.3.6  边坡加固工程的设计方案优化是设计成功的关键,设计方案的制定应根据本条和第8章的相应规定,执行多方案的比较和优选,最终确定合理的加固设计方案。

    适修性差的边坡工程指既有边坡工程的加固费用超过新建支护结构费用的70%以上,此时已不适合采用对原支护结构进行加固的做法。

3.3.7  当边坡工程已发生较大的变形,原支护结构出现破坏迹象时,加固设计方案首先应考虑提高施工期边坡稳定性和支护结构安全性的临时性的预加固措施。例如,组织好排水,增加临时性的支护,或提前实施部分加固措施等,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避免因加固施工的扰动进一步降低原边坡工程的稳定性,出现过大变形和塌滑现象。

3.3.8  本条所指的需加固的既有边坡工程情况复杂、技术难度大、风险高,组织专家进行专门论证,可达到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技术先进,确保质量,安全经济的良好效果。重庆、广州、上海、北京等地区在主管部门领导下采用专家论证方式,在解决重大边坡工程技术难题和减少工程事故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本条所指的“新结构、新技术”是指尚未被规范和有关法规认可的“新型支护结构、新型支护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