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边坡?工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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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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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既有边坡【工程加固前应进行边!坡工程鉴定
!
5.1.2 !在下列条件下应进行!边坡工程安全性【鉴定
》
1 ! 遭受灾《害、事故或其他应急!。。鉴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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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影响边坡—工程安全《性、适用《性,或耐久性的材料【劣化、构件损伤或其!他不利?状态:时;
!。 3 —对邻近建筑物—安全有影响时;
!
?。
4 】进行改造、扩建及】使用环境改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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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需要进行整体维!护、维修时;—
】 6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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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需进?。行司法鉴定时;
】
:
:
》8 使《用性鉴定中发现安】全性问题时
!
5.1》.3 在》下,。。列情况?下可进行边坡工【。程正常使用性鉴定】
?
:。
: 1 使用维!护中需要进》行常规性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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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边坡工》程,有特殊使用要求的】鉴,。定
5.!1.4 当—边坡工程存在—耐久性问题时应进】行边坡工程耐久【。性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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