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边坡!工程鉴定《
,。
》
5.—1 ?。一般:规定
》
5.1.!1 ?既,有边坡工程加固【前应进行边坡工【程鉴定
【。
,
5.1.2— 在下列条件下】应,进行边?坡,工程安全性鉴定【
》
》1 ?遭受灾?害、:事故或其他》应急鉴定《时;
—
—2 : ,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影响边—坡工程安全性—。、适用性或耐久性的!材料劣化、》构件:。损伤或其他不利状】态时;
】
? 3 对—邻,近,建筑物安全有—影响时;
!
》4 进行改造、扩!建及使用环》境改变?时;
《
《。 :。 5 需要【进行整体维护、【。维修:时;
【
6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
7 需!进行司法鉴》定时;
! 8 使】用,性鉴定中发现安【全性问题时
】
5.1—.3 在下列【情况下可进行边【坡工程正常使用性鉴!定
—
, ? 1 使用维护】中需要进行常—。规性:的检查;
》
】 2 ? 边坡工程有—特殊使用要》求的鉴定《
5.1!.4: 当边坡工程存】在耐:久性问题时应进【行,边坡工程耐久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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