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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边坡工】程加:固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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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 下列情况的边坡!工程应进行加—固设计
—。
》 1 边坡出】现失稳迹《象、支护结构—及构件?出现明显开裂及【变形的边坡工程【;
! 2 《 使用条件有重大】变化或改造可—能影响安全》的,边坡工?程;
【
? 3 》遭受灾害及已—。发生安全事故的【边坡工程《;
【 , ?4 : ,经,鉴定确认应进—行加固的边坡工程;!
?
《 , 5 支护结】构出现严重腐—蚀的边坡工程
【
,
3》.3:.2 边坡—加固工程设计时【应取:得下列资《料
?
《 1 边】坡工程的鉴定报【告;
! 2 —边坡工程原有—设计和施工竣工资】料,;
:
》 3 边】坡加固工程》的勘察报告;
【
【。 4 《 边:坡工程周边》建,筑物、管线等环境资!。料;
?
《
5— 现有的》施工技术、设—备性能、施工—条件及类似工程加】固经验?等资料;
!
? 6 《。 委托方《提供的边坡加固【工程设计任》务书
《
,
3.》。3,.3: , 边坡加固》工程安全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的规定确《定,当,边坡的使《用条:。件和环?。境发生改《变使边坡工程损坏后!。。造成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发:生变化时《加固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应作相》。。。。应的调整
】
3.3.4 】 边:坡加固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 : 1 ? 边坡加固》后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边坡工程服》务,对象的使用年—限;:
?
【2 当支》。护,结构采用《植筋、碳纤维布加固!时应按?30年考虑》;到期后若》重新鉴定认》为其工?作正常仍可继续延长!使用年限
【
3《.,。3.5 对—使用粘结《方法或掺有聚合物】加固的支《护结构?。或构:件尚应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检查【的时:间可由设计单位【确定但第一次时间不!。。应,超过1?0年:
—3.:3.6 《。 边坡工程的加【固方案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边坡加固设】计应综?合考虑边坡工程的】。。鉴定报?告、勘察报告、加固!目的、加固设计【的可靠性及预期效】果、施工难易程度】和条件、对邻近建筑!和环境的影响、【工期和?造价:等因素进《行全:面的:技术及?经济分析《后确定合理》的加固设《计方案;
!
2 【。 ,依据鉴定报告加【固方案设计应考虑合!理利用原有支护结构!的有效抗力;
!
》 3 边坡加】固范:。。围应根据鉴定结果及!设计分?析确定?可对边坡工程—整体、区段、支护结!构或构件、以及【。截、排?水系统进行》加固处理《但均应考虑边—坡工程的整》。体性及加固部分与】邻近:建筑:。物,的相互影响;—
《
4【 边坡加固工程】应综合考虑其—技术经济效果避免】不必要的拆除或更换!;适修?性差的?。边坡工程不应进行】加固;?
! 5 边坡加【固工程设计应—考虑景?观及环?。保要求做到美化环】境保护生态》
《
3.3.7【 对加《。固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大变形或塌滑—的边坡工程应—在,设计文件中规—定先实施临时性【的预加固《及采取其他有—效、安全的措—施后再实施永—久性:。加固措施
【
3《.3.8 下【列既有边坡》工程加固《。设计及施工》应,进行专门《论证
! 1 超过】本规范适用高度【的边坡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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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边【坡工程塌滑影响区内!有重要建筑物、稳定!性较差的边坡—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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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地质【和,环境条件《。复杂、对边坡加固】施工:扰,动较敏感的边坡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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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已发生严重事故的边!坡加:固工程;《
》
: 5 采用】新结构、《新技术的边坡加【固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