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边坡:工程加固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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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下列情—况的边?坡,工程:应进行加固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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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边坡】出现失稳迹象、支】护结构及构件出【现明显开裂》及变形的《边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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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使用条?件有重大变化或【。改造可能《。。影响安全的边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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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遭受?。灾害及已发生安全】事故的边《坡,工程;
】
4 【 经鉴定《确认应进《行加固的边坡—工程;
】
,。 : 5? 支护结》构出现严《重腐蚀的边》坡工:程
《
3.3.【2, 边坡加固—。工程设计时应取得】下列资料
】
—1 边坡工程的】鉴,定报:告;
—
: 《2 边坡工程【原有设计《和施工竣工资料【;
—。
》3 ?边坡加固工程的勘】察报告;
【
》 4 边坡【工程周?边,建筑物、管线—等环境资料;
】
,
《 5 》 现有的《。施工技术《、设备?性,能、施工《条件及类似工程【加固经验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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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委托方提供的—边坡加固工程设【计任务?书
【3.3.3 — 边坡加固工程安】全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的规】定确定当边坡的【使用条件和环—境发:生改变使边坡工程】损坏后造成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发生变化时—加,固,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应!作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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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边坡《加固: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 《1 ?。边坡加固《后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边坡工程服务对象的!使用年?限;
》
》。 2 当支护】。结构采?。用植筋、碳纤—维布加固时应—按30年考虑;到】期后若重《新鉴定认为其工【作正常仍可继续延】长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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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对使用粘结方】法或掺有聚合物【加固的支护结构或】构件尚应《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检,查的时间可由设计】单位确定但第一【次时间?不,应超过?10年
】
,。3,.3.6 边【坡工程的加固方【案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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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边坡加固设计应综】合考虑边坡工—程的鉴定报告、勘】察报:告、加固目的、【加固设计《的可靠性及预—期,效果、施工》难易程?度和条件、》对,邻近建筑《和环境的影响、工】期和:造价等因《。素进行全面的—技,术及经济分析—后确定合理的加【固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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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依据鉴【定报告加固方案【设计应考虑》合,理利:用原有支护》结,构的有效《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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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边坡加固范【围应根据《鉴定结果《及,设,计分析确定》。可对:边坡工程整体、区段!、支护结构》或构:件、以及《截、排?水系统进行加固处】理但均应考虑边坡工!。。程的:整体性?及加固?部分与邻近建筑物】。的相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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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边坡加固】工程应综合》考虑其技《。术经济效果避免不必!要的拆除或更换;适!修性差的边坡工程不!应进:行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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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边坡加固工》程设计应考》虑景观及环保要求做!到美:化环境保护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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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 对加?固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大变:形或塌?滑的边坡《工程应在设计文【件中规定先》实施临时性的预【加固:及采取其他》有,。效、:。安全的措施》。后再实施永久性加】固措:施
》
3.3.8【 :下列既有《边坡工程加固设【计及施工《应,。进行专门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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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超过—本规范?。适用高度的边坡【加固工程《;
【 2 【边坡工程塌滑影响区!内有:重要建筑物、稳【定性较差的》边坡加固工程;【
! 3 ? 地质和环境条件复!杂、对边坡加固施】工扰:动较敏感的》边坡: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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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已发生】严重事故的边—坡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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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采,用新结?。构、新技术的边【坡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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