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 ,边坡工程加固设计】
,
3.!3.1 《 下:列情况的边坡工程应!进行加固设》计
】 , :1 边坡出—现失稳迹象、—支护结构及》。。构,件出现明显》开,裂及变形的边—坡工程;
】
》 2 ? 使用条件有重【大变化?。或改:。造可:能影:响安全的边坡工程】;
?
》 3《 , 遭受灾《害及已?。发生安全事故的【边坡工程;》
:
《 4 经鉴!定确认应进》行加固的边坡—工程;
》
5! 支护结》构出现严《重腐蚀的边》坡,工程
3!.3.2 边坡加!固工程设计时应取】。得下列资料
—
》 ? 1 边》坡工程的《鉴定报告;
!
2 】 边:坡工程原有设—计和:施工竣工资料;
】
,
:
《 3 边—坡加固工程的—勘,察报告;
【
》 4? 边?坡工程周边》建筑物、管线等环】境,资料;
】。
5 【 现有的施》工技术、设备性【能,、施工条件及类似工!程加固?经验等资料;—
?
》 6 委托方提!供的边坡加固工程设!计任务书
》
?
3.3.—3 ?边,坡加:固工:程安全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的规定】。确定:当边坡的《使用条件和》环境发生改变使【。边坡工程损坏—后造:成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发,生变:化时加固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应?作相应的《调整
《
3.3.】4 边坡加固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
? 1 边坡加!固后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边:坡工程服务对—象的使用《年限;
《
:
【2 当支护结【构采用植筋、碳纤维!。布加固时应按—30年考虑;到期后!。若重新鉴定认—为其工作《正常仍?可继续延长使—用年限
】
3.3.5 对!使用粘结《。方法或掺有聚—合物加固的支护【结构或构件尚应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检查的!时间可由设计单位】确,定但:。第一次时《间不应超过10年】
《
3.3.—6 边坡》工程的加固方案【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边坡《加固设计应》综合考虑边坡—工程的鉴《定报告、勘察—报告、加固》目的、?加固:设计的可《靠性及?。预期效果、施工【难易程度《和条件、对》邻近建筑和环境的】影响、工期》和造价等因》素进行全面的技【术,及经济分《析后确?定合理的加》固设计方案》;
】 2 —依据鉴定报告加固】方案设计《应考虑合《。理利用原有支护【结构的?有效抗力;
】
》 3 边坡【加固范围应根据鉴定!结果及设计》。分析:确,定可对边坡工程【整体、区段》、支护结构或—构件、以及截、【排水系统进行加固处!理但均应考虑边坡工!程的整体性及—加固部分《与邻近建筑物的相互!影响;
【
4 !边坡:加,固工程应综合—考虑其技术经济【效果避免不必要的】拆除或更换;适修】。性差的边坡工程【不应进行加固;
】
】。 5 边坡加固】工,程设计应考虑景【观及环保要求做到美!化环:境,保护生态
—
3》.3:.7 《对加:固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大变形或塌滑的边】坡工程应在设计【文件中规定先实施】临时性的预加—固及采取其他有效】、安全的措施后再实!施永久?性加固措施》
—3,.3.8《 , 下:列既有边坡工程【加固设计及施工应进!行,专门论证
》
?
《 1? 超过本规—范适用高度的—边坡加固《工程;
! 2 边坡!工程塌滑影响区【内有重要《建筑物、稳定性较】差的边坡《加固工程《;
《。
》 :3 地质和环境条!。。件复杂?、对边坡加固施工】扰动较敏感的边坡】加固工程《;
》
,。
: 4 已【发生严重事故的边坡!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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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采用新【结,构、新技术的边【坡加:固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