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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排水!工程设计、》。施工任务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设计、】施,工证书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城市—。道路、排水工程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设计?、施工证书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按照规定申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工程造价0!。5%以上2%—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补办批准手续】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补—办手续可《以处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 城市道路、排水!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对城【市道路和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竣工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 第六十《七条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直接责任人或—者,负责:人的:责任;给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  :  (?一)不按照规定批准!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 , ,    (二)对不!合格的城市道路和排!水工程验收合格的;!   《  :(三)未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的 : 第六十八条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执行【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决定行政处罚】时必:。须出具统一印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二)收缴罚】款时应当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  :  (三《)应当告知》当事人诉权和—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力 第六》十九条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条 被处!。罚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书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