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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第】四,十三条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维修按照城—市排水设《施的:功能、数量及养【护、维修的定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养护、维《修经费编制城—市排:水设施年度养护、维!修计:划
第《四,十四:条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排水设施养】护、维修标准—。建,立健全城《。。市,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疏浚《等管理?制度定?期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的?工程质量
—。 ,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的城市排!水设施由其》委托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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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自》行,建设的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的技术规范自行养】护、:维修:并接受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对建设单!。位无偿移交产—权符合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接管条件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第四—十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出现?堵塞:、损坏、《丢失时?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必须【及时:清,掏、疏浚和修—复,清掏出的《污物应当《立即运出
!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保:。障交:通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施工—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施【工
第四》十七条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应当分别》在,每年的5月》1日前、10月31!日前和雨季对雨【水井、检查井—和重:点地段的排水管道进!行彻:底清掏、疏》通以保证春融期、】雨季和冬季》城市:排水设施畅通
【。
第四?十八条 城市排【水泵站应当按—照规定养护、维【修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污水—泵站应当按照规【定保持与其连接的污!水,管道内水位正—常;雨水《泵,站应:当保证降水及时排除!
第四十九—条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 (:一)移动《、损坏或者盗—窃城市排水设施;】
—(二)擅《自在排?水管道两侧各5米】和排水明渠两侧【各15米《内取土、挖砂、【圈占用?地,或者:修建构筑物;
】。 (三)向城!市,排水设施内倾倒粪便!、泥水及易燃易爆液!体和垃圾、建筑砂浆!等杂物;《
》 (四)向公【。园,。和其他游览区—的水:体内排放污水;
】
(—五,)在城?市排水设施内设闸】堵水或者安泵抽【水;
(!六,)在排水系统采【。用分流制的管网中】将雨水和污水管道混!接;
【 (七)擅自连接或!者更改排水》管线;
《
: ?(八)擅自将电缆等!其他管线《穿过排水设施;
! (九)【。其他损坏《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第五十条 需】要铺设、迁移、改】建、连接户外排水】设施的必须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铺设、】迁移、改建》、连接城市排水设施!和增加?城市排水《设施容量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五,十,。一条 因工程建设需!跨,压城市排《。水设施?或者在其技术要【求的安全范围内施】工,的必:须到: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施工中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服从市!。政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因!施工损坏城》市排水设施》的,。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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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城】市排:。水实行许《可制度凡《。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单位必须到!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排水】许可证?并按照规定交纳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城市排—水单:位水质、水》量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办理:排水许可证
】 因建》设工程施工》或者其他原》因需要临时使用城】市排水设施排—水的: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的污水应》当符合国《家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因特殊情况排【放,污水水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必须经?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高于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的2倍交纳城市!排水设施损害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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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监测站—(化验?室)应当《按照规定抽验城市排!水单位的水质、【水量
第》五十四条 城市污水!应当逐步实》现集中?处理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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