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四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第四【十三条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维,修按照?城市排?水设施的《功能、?数量及养护、维【修的定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养护、维修经费】编制城市排》水设施年度养护、维!修计划 》第,四十:四条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排水设施—养护、维修标准建】立健全城市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疏浚!等管理制度》定期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的工程质《量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 第四十五条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的城市排水—设施由其委托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  :  单位和个人自】行建设的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的技术规范自【行养:护、维修并》接受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对】建设单位无》偿移:交产权符合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接管】。条件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第四十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出现堵塞、!损坏、丢失时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必》须及时清掏、疏【浚和修复清掏出【的,污物应当立即—运出 《  : ,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保障交?通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施工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施工 第四【十七条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应当分别在每!年的5月1日前、1!0月3?1日前和雨季—对雨水井、》。检查井和重点—地段的?排水管道进行彻底】清掏:、疏通以保证—春,融期、雨季和冬【季,城,市排水设施畅—通 第四》十八条 城市排水泵!站应当按《照规:定,养护、维修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污水泵《站,应当按照规定保持与!其连接的污水管道内!水位正常;雨水泵站!应,当保证?降水及时排除 【 第四十九条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  (一)》移动、损坏或者盗】窃城市排水》。设施:; :     (—二):擅自:在,排水管道两侧各5】米和排?水明渠两侧各—15米内取土、【挖砂、?圈占用地或者—修,建构筑?物;   —  (三)向城【市排:水设施?内,倾倒粪便、泥水【及易燃?易爆液体和垃圾【、建筑砂浆等杂物】;      】(四:)向公?园和其他游览区的水!体内排放《污水; 《     (五)】在城市?排水设施内》设闸堵水或者—安,泵抽水;《。     (六】),在排水系统采用分流!制的管网中将雨【。水和污水管道—混接; 《     》(七)擅《自连:接或:者更改排水管线;】     (八)!擅自将电《缆等其他《管线:穿过排水设施;【     (【九)其他损坏—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第五十条】 需要铺设、迁移、!改建、连接户外排】水设:施的必?须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铺设、迁移、!改建、连接城—市排水设施和增加】。城市排水《设施容?量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五十一?条 因工《。。程,建设需跨《。压城市排《水,设施或者在其技术】要求的安全范围内】施工的必《须到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施工中》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服从市【政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因施工损坏【城市:排水:设施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五十二条》 城市排《水实行许可制度凡】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单位必】须,。到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排水】许,可证并按照规定交】纳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城?市排:水单位水质、水量】。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办理排水许!。可证    【 因建设工程施工】或者其?他原因需要临时使】。。用城市排水》设,施排水的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 第五十三条 【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的污水应当符合!国家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因特殊情况—排放污水水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必须经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高于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的2?倍交纳城市排水设施!损害补偿费  】 ,  城市污水监【测站(化验室)应当!按照:规定抽验城市排【水单位的水质—、水量 《 第五十四》条, 城市污水应当逐】步实现集中》处理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