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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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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维修按—照城市?排水设施的功能、数!量及养护、维—修的定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养护】。、,。维修经费编制城【市排水设《施,年度养护、维—修计划?
第四十四条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排水设施养护、维!修标准建《立健全城市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疏浚等?管理制度定期—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的工程质《量
—。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的城市排水【设施由?其委托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 《单位和个人自行【建设的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的》技术规范自行养护】、维修并接受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对建设单】位无偿移交产—权符合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接管条件的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第—四十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出现堵【塞、损坏《、丢:。失时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必须及时【清掏、疏浚和修【。复清:掏出的污物应当立即!。运出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保障交通《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施工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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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应当分《。别在每年《的5月1《。日前、10》。月31日前》和雨季对雨水井、】检查井和重点地段的!排水管道进行彻底清!掏、:疏通以保证春—融期、雨季和—冬季城市排水设施】畅通
第》四,十八条? 城市排水泵站【应,当,按照:规定养护、维—修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污水泵—站应当按《照,规定保持与其连【接的污?水管道内水位正【常;雨水《泵站应当保证降水及!时排除
第四【十九条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 (》一)移动、》损坏或者盗窃城市】排水设施;》
(二】)擅自在排》水管:道两侧各5米—和排水明渠两—侧各15米内—取,。土、挖砂、圈占用地!。或,者修建?构,筑物;?
(【三)向城市排水【设施内倾倒粪—便、泥水《及易:燃,。易爆液体和》垃圾、建筑砂浆等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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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向公园和其他游览】。。区的水体内排放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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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城市排水—设施内设闸堵水或】者,安泵抽水《;
(】六)在排水》系,统采:用分流制的管网【中将雨水《和污水管道混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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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擅自《连接或?者更改排水管—线;
【 (八?)擅自将电缆等其】他,管线:穿过排水设施—;
《 ?(九)其他》损坏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第五十】条 需要铺》设、迁移、改建【、,连接户外排水设施的!。必须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铺设、迁移、改建】、,连接城市排水设施和!增加城?。。市排水设施容量【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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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因工【。。程建设?需跨压城市排—水,设施或者《在其技术要》求的安全范围—。。内施工?的,必须到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施工中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服从【市,政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因施《工损坏城市排水设】施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五十】二条:。 城市排水实行【许,可制度凡《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单位必须到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排水许可证并按照】规定交纳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城市排水单位!水质、水量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办,。理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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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设工!程施工或者其他【原因需?要临时使用城市排】。水,。设施排水的》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的污水?应当符合国家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因特殊》。情,况排放污《水水: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必须经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高【于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的?2倍交纳城市排水设!施损害补《偿费
】城市污水《。监测站(化验室)应!当按照规定抽验【城市排水单》位的水?质、水量
第五】。。十四:条 城市污》。水应当逐步》。实,现集中处理》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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