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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热费—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有【关供热?价格、与供热—有关: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制定—按照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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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供热成本发【生变化?时当地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新的定价意见【经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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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和调整价格时】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举行听证会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供热主管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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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用户《应当及时《缴纳热?费热:费的收缴时》间为每年的10月】30日之前热—费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次缴纳提前缴纳】热费的应当为用户】扣除相当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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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 ,用户因故需要—停止用?热须向热经营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依法缴纳—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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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分户【控制的用户》因故需要《停止用热应当在【本,。采暖期开《始的1?5 日之前向热经营!企业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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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户控制—的,用户:。在采暖期开始之【前向:热经营?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的停止用热的!时间为本采》暖期开?始,的时间;采》暖期内提《出停止?用热申请的热经营企!业应当在接到用户】书面申请《后,的24小时内关闭】供热:阀,门,以,关闭供热阀门为【停止用热《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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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购买!房屋的用《户应当及《。时与卖方到热经营】企业变更供热合【同结清?欠缴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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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房屋?改做经营《性用房的《按,房屋的实际用途缴】纳热费
! 第三十九条 】 对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热费或》者长期拖《欠热费的用户热经】。营,企业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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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热费被停止》供热的用户》需要重新供热时须】结清全部欠缴的热费!
】。 热经营企业需要!实施:强制关?栓时应报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采》取,强制关栓措》施
【 , 第四十条》 对已安装热计】量表的用户按—热计量表的计量数据!收取热?费;按计量数据收】取热费的价格—按规:定程序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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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 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用—户对热计《量表的计量结果发生!争议时由当地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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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节能《建筑应?当减收热费》由当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节能建—筑物的名单》。和其:节能技?术指:标由当地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协调《建设、质量技术监督!、供:热等行政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减收—热费标准的意见经】批准后施《行
【 第四十三条 !热经营企《。业的检测、维—修和收?费等人员到》用户处工作须2人以!上并佩戴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发,。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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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应当支持—热经营企业的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阻挠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 第四十四条 !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管理!及,时查处工作》不负责?任、脱岗、漏—岗或者以权谋私、规!定外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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