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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取得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供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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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热!经营企业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止,供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处《以应当供热而未供】。热期间?热费总?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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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用【户擅自增加水循环设!施,、排水放热或者改变!热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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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故意损—坏或者擅自拆改【、移动供《热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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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供热行政—管,理相:对人对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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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条 —。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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