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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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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取得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供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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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热经营企—业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止供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处以应当供热【而,未供热期间热—费总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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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用户—擅自增加《水循环设施、排水放!热或者改变》热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故意损坏或—者,擅自拆改、移动【供热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 第四十九条【 供热行政管理相!对人对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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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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