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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取得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供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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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热:经营企业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止供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处以应当供—热而未供热期间【热费总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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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用,户擅自增加水循环设!施、排水《放热或者《改变热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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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故意损【坏或者擅自拆改【。、移动供热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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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条 【。 供热行政管理相对!人对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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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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