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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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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取【得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供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热经营?企业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止供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处以应?当供:热而未供《热期间热费》总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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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用户擅自增加水【循环:设施、排水放热或者!改变热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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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故》意损:坏或:者擅自拆《改、移动供热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四十九条 — 供热行《政管理?相,对人对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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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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